各市(州)畜牧业管理(农业农村)局,长白山管委会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各县(市、区)畜牧业管理(农业农村)局:
为认真贯彻国家、省关于全国第19个“安全生产月”活动部署安排,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吉林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安全生产月”和“白山松水安全行”活动的通知》(吉安委办〔2020〕41号)要求,省局决定,从即日起,开展2020年全省畜牧兽医行业“安全生产月”和“白山松水安全行”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为指针,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重大决策部署为牵引,以全面加强全省畜牧兽医行业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安全生产和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排查整治工作为重点,以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畜牧兽医行业监管责任为目标,以推动各级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深入排查安全风险隐患,扎实推进问题整改,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突出畜牧兽医行业重点领域和重大危险源问题整改,通过开展宣贯培训、隐患曝光、警示教育、监督举报、科普宣传、专家讲堂等既有声势又有实效的宣传教育活动,促进全省畜牧兽医行业安全生产水平稳固提升和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为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二、重点活动安排
(一)开展主题宣讲活动。各地要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进行专题学习。要以领导干部和企业负责人为重点,围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讲堂”、“安全生产公开课”活动,通过领导干部带头讲、专家学者深入讲、网络课堂培训讲、报刊媒体专题讲等方式,推动主题宣讲走深走实。
(二)开展主题日活动。各地要在当地安委会统一部署安排下,开展好线上、线下安全生产月启动仪式和主题日活动。要按照疫情防控要求,紧密结合监管实际,充分运用云平台、新媒体、网络直播、线上互动、视频会议等形式,组织辖区行业领域及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安全生产开放日”活动,扩大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氛围。
(三)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各地要结合畜牧兽医行业特点,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警示教育展,采取以案说法等方式,认真剖析典型事故和灾害案例,做到举一反三,防患未然。
(四)开展“排查整治进行时”专题活动。各地要紧密结合《吉林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开展好“排查整治进行时”专题活动。要按照省安委办要求,在当地安委办的指导下,开展好“安全生产啄木鸟”“企业风险扫描仪”“隐患排查显微镜”活动,充分动员企业职工参与隐患排查,从源头上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五)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活动。各地要结合实际,组织开展应急预案、应急知识、互救自救和避险逃生技能方面的培训和救援演练活动,提高防灾和应急处置能力。指导好涉牧企业特别是畜禽屠宰、畜禽养殖、饲料兽药生产经营、生鲜乳收购站等存在重大危险源的企业,广泛开展现场处置方案和重点岗位应急处置的线上、线下模拟演练活动。
三、“白山松水安全行”活动主要内容
按照省安委会部署,“白山松水安全行”活动与“安全生产月”同步启动,12月份结束。
(一)开展复工复产“安全行”。要进一步加强对涉牧生产经营单位复工复产复市安全指导,加强科普宣传、日常性监督检查和违法违规行为惩处,及时传递、精准解读各类防控信息和措施,强化安全防疫的舆论引导。要高度关注人员密集型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的防护工作,指导帮助企业顺利实现复工复产,帮助协调解决复工复产过程中“急”“难”问题。
(二)开展畜牧兽医行业“区域行”。各地要结合属地实际和监管重点,有针对性开展具有行业特点和企业特色的“区域行”宣传活动,尤其要针对畜牧业安全生产监管实际,紧紧围绕涉氨制冷、粉尘涉爆、人员密集型劳动等重点高危行业、企业,加大精准宣传力度,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法规知识普及、标准化示范建设、聘请专家咨询服务、隐患排查等宣传报道和非法违法行为、违规违章作业等曝光活动。
(三)开展安全防范“网上行”。各地要结合实际,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开展“安全风险防范网上行”活动,充分发挥12350举报投诉热线和119、96119消防举报电话、微信微博等平台作用,鼓励引导广大群众特别是企业员工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根据举报线索按规定给予奖励。
各地要按照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办公室要求,组织本单位职工和相关企业员工,于6月1日—30日登录中国应急信息网(网址:www.emerinfo.cn)或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官网(网址:www.anquanyue.org.cn)参加全国安全知识网络竞赛。
(四)开展重点领域“督查行”。要督促指导屠宰企业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提高安全生产应急处置能力。进一步强化兽医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管,督促指导落实生物安全管理规定,严防病原微生物失窃、泄露等事件发生。统筹做好重大动物疫病、外来动物疫病、主要人畜共患病和常见病防控工作。加强兽药生产、经营、使用环节监管,强化饲料生产企业粉尘涉爆管理,加大涉氨制冷企业管控力度,适时开展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地要充分认识开展畜牧兽医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和“白山松水安全行”活动的重要性,对活动的开展要进行专题部署,细化活动方案,切实加强领导,层层压实责任,抓好督促检查,精心谋划,周密组织,做到有方案、有项目、有行动。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要结合本地实际,充分运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大众传媒,利用宣传栏、文化橱窗、广播站等阵地,采取演讲、安全知识和技能竞赛、公益广告等多种形式,组织好宣传咨询活动,形成强大宣传声势,唱响安全发展主旋律。
(三)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各地要从实际出发,加大“安全生产月”相关活动的统筹力度,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生产宣教活动,对安全生产高危行业、重点岗位、特定群体的宣传教育要做到全覆盖、无遗漏。要将“安全生产月”和“白山松水安全行”活动与其他业务工作和阶段性重点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聚焦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和运输等安全管理全过程,同步推进畜牧兽医行业全领域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
各地要结合行业监管工作实际,切实把安全生产与行业监管工作统筹兼顾,创新安全生产监管、宣传、落实等工作的方式方法,总结先进经验和典型事例上报省局,推进全省各地交流学习,共同提高监管能力和水平。
各地要确定1名联络员(见附件1),于6月6日前将《安全生产联络员名单》报送至省局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处或扫码入群,并根据活动进程及时将活动开展的视频、图片、文字等电子版资料上传至微信群或指定邮箱。7月2日前报送“安全生产月”总结,11月底报送“白山松水安全行”总结。
附件:1.安全生产联络员名单
2.吉林省畜牧业安全生产工作群二维码
吉林省畜牧业管理局
2020年6月1日
(联系人:杨国锋 电话、传真:0431-88906783
邮 箱:yang863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