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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5年07月10日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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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东北地区无口蹄疫区建设简介

大东北地区无口蹄疫区建设简介

   建设无疫区是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和世界贸易组织(WTO)倡导的控制动物疫病、促进国际贸易的通行做法。我国《动物防疫法》规定,国家对动物疫病实施区域化管理,逐步建立无规定动物疫病区。1998年以来,我国在部分省区开展了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及示范区建设,海南、辽宁、吉林永吉先后通过国家无疫区评估,积累了丰富的经验。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和内蒙古自治区东部地区等大东北地区,是我国北方畜牧业优势产业带的关键节点。为推进动物疫病区域化管理,按照《国家中长期动物疫病防治规划(2012-2020)》整体部署,现就大东北地区开展无口蹄疫区建设(简称大东北无疫区)提出以下意见。

一、战略意义

(一)是实施动物疫病区域化管理的优越区域。大东北地区是贯通东北亚区域的重要国际通道,具有得天独厚的区位优势和禀赋资源。畜牧业基础雄厚,生猪、肉牛、奶牛、肉羊等现代畜牧业经济全产业链不断延伸,畜牧经济总量已占全国总量的20%;动物防疫基础扎实,动物疫病状况清楚,连续多年未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病,综合防控体系和能力处于全国领先水平;屏障体系优越,拥有山脉、河流、沙漠等自然屏障和健全的人工屏障,完全具备动物疫病区域化管理的经济、社会和自然条件。

(二)是控制和消灭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病的重大举措。客观分析我国新时期重大动物疫病防控面临的形势和任务,积极实施分病种、分区域、分阶段的动物疫病防治策略,率先建设大东北无疫区,有计划地控制、净化和消灭口蹄疫,有利于整合防控资源、提高防控效能、克服制约瓶颈、提升防控能力,是国家开展科学防控的重大举措。

(三)是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和促进国际贸易的基本前提。大东北地区是全国畜禽及产品贸易的主产区,优质畜产品在国际、国内的市场竞争力不断增强。通过建设大东北无疫区,能够实现动物疫病防控方式与国际接轨,从源头上夯实畜产品安全生产基础,进一步丰富大东北优质安全畜产品品牌内涵,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企业,加快实施走出去战略,促进畜产品国际贸易。

(四)是促进东北地区经济一体化和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有效途径。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实施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的若干意见》提出,鼓励东北地区实行跨省区经济合作,推进区域一体化发展,推进内蒙古东部地区与东北三省的产业对接和合理分工。建设大东北无疫区,有效促进畜牧业生产方式向集约化、标准化、产业化转变,战略升级东北肉食品生产加工基地,有利于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

二、总体思路

(五)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新时期对农业农村工作的部署要求,切实落实《国家中长期动物疫病防治规划(2012-2020年)》,转变我国兽医事业发展方式,建立与国际接轨的兽医管理体制,推动畜牧业经济转型升级,促进动物及动物产品国际国内贸易,打造具有战略意义的大东北地区“放心肉”菜篮子供给基地、知名品牌创新基地和畜产品对外贸易基地。

(六)建设原则。统一规划,农业部统一制定大东北无疫区建设方案,详细设定区域范围、区域类型、建设标准、工作进度和技术规范。各省区政府分别制定本省区无疫区建设实施方案。农业部所属相关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属地管理,各级政府分发挥主导作用,对大东北无疫区建设工作负总责,调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形成政府、部门以及企业、行业协会和从业人员分工明确、各司其职的管理机制。同步推进,各省区按照农业部规划的建设步骤,结合本省区具体实际开展建设,确保大东北无疫区建设同期启动、协调推进、逐一达标,最终建成连接成片的大东北无疫区。分省评估,各省区根据各自建设进度,经过省级自我评估,分别向农业部申请国家评估,全国动物卫生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按照《无规定动物疫病区评估管理办法》及相关管理技术规范,及时组织专家开展评估。

(七)建设内容。大东北无疫区建设遵照农业部《无规定动物疫病区管理技术规范》有序开展。重点落实好以下主要建设内容。人工屏障建设,各省区根据当地的自然地理环境等因素,完善人工屏障体系,包括指定通道、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动物隔离场、无疫区警示牌及视频监控系统。基础设施建设,全面完善动物疫病预防控制冷链体系、监测体系、应急管理体系、动物卫生监督体系建设,深入推动乡镇(苏木)畜牧兽医站功能建设。机构队伍建设,结合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推进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15号),进一步深化兽医管理体制改革,健全兽医行政管理机构,规范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建设和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建设,加强乡镇畜牧兽医站建设和村级防疫员管理。机制制度建设,以《动物防疫法》、《无规定动物疫病区评估管理办法》为根本,深化动物疫病区域化管理政策法规体系建设。农业部建立健全无疫区建设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充分利用国际双边或多边兽医合作机制,加快跨境动物疫病防控项目建设。省市县三级政府组织制定完善口蹄疫防控规划和专项应急预案。统筹管控建设,坚持协调推进的管理模式,统筹制定落实全区域动物疫病预防控制规划和实施计划;统筹推动全区域动物检疫监管体系有机衔接,逐步实现大东北区域电子出证联网管理;定期开展动物卫生风险评估,如发生有限的口蹄疫疫情,可通过建立控制区的方式恢复无疫区内其他区域的无疫状况。

(八)建设目标。重要动物疫病发病率、死亡率和公共卫生风险显著降低,健全完善动物卫生风险评估机制,兽医管理体制、兽医体系运行效能和质量水平综合提升,动物疫病防治、动物疫情监测、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和应急管理能力符合国家和OIE规定标准,在全国率先建成特色鲜明、运行高效、适宜推广的现代化防控创新样板。

2014年底前完成启动准备工作,2015年到2017年各省区实现O型、A型口蹄疫免疫无疫,亚洲Ⅰ型口蹄疫非免疫无疫并完成自我评估;2018年底前申请通过农业部无疫区评估,2020年申请OIE无疫认可。

三、规划布局

(八)无疫区范围。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全部行政区域和内蒙古自治区的呼伦贝尔市、兴安盟、通辽市、赤峰市、锡林郭勒盟(东部5盟市)除保护区、强化监控区以外的所有地区,包括辽宁省98个县(市、区),吉林省68个县(市、区),黑龙江省72个县(市、区)及农垦系统113个农场,内蒙古自治区42个旗(县、市、区)及农垦系统75个农牧场。

(九)保护区范围。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苏尼特右旗、二连浩特市、镶黄旗、正镶白旗、正蓝旗、太仆寺旗、多伦县,赤峰市的克什克腾旗、松山区、喀喇沁旗、宁城县以及辽宁省的葫芦岛市建昌县、绥中县、朝阳凌源市。

(十)强化监控区。各省区沿无疫区边境(界)县(旗、市、区)以乡镇(苏木)为单位设立强化监控区。

五、保障措施

(十六)政策法规保障。认真宣传贯彻《动物防疫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无规定动物疫病区评估管理办法》及其配套的行政规章、技术规范。国家将大东北无疫区建设纳入“十三五”规划和动物保护二期工程政策支持体系。各省区制定出台无疫区建设地方性法规,发布政府令或政府公告,完善无疫区建设法治环境。创新动物疫病区域化管理政策体系,支持构建高标准动物卫生公共管理模式,引进培育新型社会化建设主体和服务主体,加快形成公益性服务与经营性服务相结合的无疫区建设与管理架构。

(十七)组织领导保障。农业部牵头成立大东北无疫区建设领导小组,由农业部主管领导任组长,各省区政府主管领导任副组长,负责组织领导工作。大东北无疫区建设纳入四省区区域合作行政首长联席会议议程。农业部所属相关单位和各省区兽医主管部门成立建设工作联络组,各负其责,加强协作,具体推动工作落实。大东北无疫区建设纳入绩效考核范围,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和督导考核机制。

(十八)资金投入保障。遵照事权与财权相统一的原则,中央财政和地方各级财政利用现代畜牧业发展引导资金和国际合作项目资金,加大公共基础设施投入力度,并采取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等资金管理新方式,带动金融、保险和社会资金更多地投入无疫区建设。中央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加强涉农财政资金的整合,引导支持大东北无疫区建设。地方各级政府要统筹安排防治资源,建立起科学、持续、稳定的投入机制,将建设经费和运行保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保障大东北无疫区建设所需

(十九)技术支持保障。无疫区建设评估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具有基础性、公益性和前沿性,全程需要技术支撑农业部成立无疫区建设评估技术专家组,负责根据国家评估标准和OIE《陆生动物卫生法典》标准,确定技术路线。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负责技术支持牵头工作,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免疫、监测、流调、应急管理、检疫监管技术支持工作,国家口蹄疫参考实验室负责兽医实验室技术支持工作。各省区也要成立专家组织,层级加强和完善无疫区软硬件建设,确保大东北无疫区建设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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