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2月23日上午,长春市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开展了一期警示教育培训。
本次警示教育培训内容主要有三个:一是按局里要求解读2021年12月24日施行的《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和2021年9月20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二是传达长春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关于开展营商环境建设中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乱作为问题自查检查的通知”和市委常委、副市长宋葛龙的批示精神。三是观看《新时期职务犯罪九大警示》,分别由法制科赵宝强、陈泰龙、卢静华主讲,培训会议由张军副支队长主持,潘峰支队长做了总结性发言。培训时长约一个半小时,取得了预期效果。
此次培训,对于今后进一步加强支队支部和全体党员党风廉政建设,强力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建设,树立正风肃纪反腐的鲜明立场,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对于全体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借鉴问题清单、进一步提高执法服务质量、规范案件审核和法制审核、持续提高办案综合素质和水平、进一步维护畜牧业发展中的公平正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支队班子、机关各科室全体和各执法大队长共计47人参加了此次警示教育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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