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畜牧业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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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年04月29日 10: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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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树市畜牧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切实履行综合执法职责,全力保障生猪稳产保供

强化畜牧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是确保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畜产品稳定供给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重要措施,是实现畜禽养殖“十四五”规划目标顺利实现,保障畜牧业健康稳定发展的重要保障。榆树市畜牧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高度重视生猪稳产保供工作, 重点落实好以下几项工作措施。

一、强化源头监管,确保动物养殖环节规范有序,保障畜禽生产繁荣稳定。一是畜牧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强化对规模养殖场(小区)、养殖大户、屠宰场、无害化处理厂等场所动物防疫条件监督检查,做好“两个安全”风险管控工作,2021年第一季度五个执法中队共出动执法车辆122台次,执法人员达500人次,对辖区“四类场所”进行了全面排查。二是加强对养殖场(户)履行畜禽强制免疫义务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不配合或阻挠强制免疫实施的饲养单位和个人依法进行处罚。三是开展养殖场(户)非洲猪瘟和禽流感等动物重大疫病排查工作,及时发现和处置疫情隐患。

二、强化检疫监管,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供应链安全稳定。一是严格落实养殖、屠宰企业检疫申报制度。官方兽医严格按照《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等规定规范开展检疫工作,规范检疫出证。2021年第一季度产地检疫猪、牛、羊、禽等共计1224.84万头(只)屠宰检疫猪、牛、羊、禽1025.47万头(只)。二是重点督促屠宰企业严格落实非洲猪瘟和“瘦肉精”检测各项要求,对屠宰黄牛进行了头头瘦肉精检测,生猪按照每批次3%的比例抽检“瘦肉精”。三是加强畜禽产品落地监管,严格查处外埠入榆畜禽产品落地分销不报检或者未经检疫的外埠动物产品和疫情高危区动物产品进入我市进行分销等违法违规行为2021年第一季度落地监管动物产品554吨。四是落实跨省调运易感动物审批制度。加强引进、过境易感动物及动物产品的监督管理,完善原产地、目的地动物检疫监管信息共享机制,做好落地监管和隔离检疫工作。2021年第一季度办理准引手续29件,监督检查引入生猪7369头 

三、强化移动监管,确保封堵外疫传入,保障我市畜牧业安全健康发展。一是严格落实动物流通监管制度。继续做好公路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监督检查工作,持续保持严查违规调运行为的高压态势。严防来自疫情高危区的生猪及活禽入境或过境。特别是严格规范、打击违规调运生猪及生猪产品行为,严防染疫动物及动物产品流入我市。充分发挥公路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的封堵外疫、筑牢县境第一道疫情防线的职能作用。2021年第一季度,四处公路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共检查、消毒过往运输动物、动物产品车辆291辆(次),监督检查雏鸡92900只,动物产品1553.872吨。二是对贩运生猪车辆、贩运经纪人实行备案管理。监督货主或承运人在装载前、卸载后对运输车辆进行彻底清洗、消毒。严查未经备案车辆违规贩运生猪及其产品的行为。目前全市共办理车辆备案220辆,其中注销42辆,过期未补办77辆,尚在有效期内101辆。

四、强化执法办案,保障人民群众“菜篮子”安全。通过严厉打击私屠滥宰、违法违规调运、落地不申报检疫、经营销售未经检疫或者病死畜禽产品、注水肉等违法犯罪行为,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广大人民群众消费权益不受侵害。2021年第一季度共查处动物卫生违法违规案件24起,依法依规处理涉案动物64头(只),涉案动物产品19983.4公斤对打击动物卫生违法违规行为起到了很大的震慑作用有效地保障了人民群众“菜篮子”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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