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检疫工作承担着防控动物疫病传播,保障畜禽产品安全的重任。吉林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认真贯彻落实吉林省畜牧业管理局《关于开展动物检疫监管提升年活动的通知》文件要求,深入各乡镇进行走访,重点对今年5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提前开展宣传,使广大养殖户充分认清动物检疫工作的重要意义以及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严重后果,督促其在屠宰、经营和运输动物前要依法申报检疫,切实提高动物检疫申报率。
同时深入乡镇畜牧站开展调研,对其当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相关解决方案,要求官方兽医严格按照动物检疫操作规程开展检疫工作,查验免疫档案、畜禽标识及相关资料等,规范开展临床检查,规范填写动物检疫证明。并结合当前工作实际,根据检疫工作任务,合理安排工作人员,提供可靠保障,有效承担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工作,努力打造一支政治信念坚定、业务技能娴熟、人民群众满意的行政执法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