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证我市动物检疫工作质量,切实保障动物性食品卫生安全,长春市动物检疫站于2019年1月8日至11日,由副站长王刚带领检疫指导科人员对各县(市)区动物检疫监管情况以巡查的形式开展了一次检查。
此次检查,紧密结合当前形势开展了全市动物检疫监管情况的检查。主要检查了三项内容:一是非洲猪瘟防控情况。重点检查防控工作情况,以及吉林省无疫区畜禽养殖规模场户“十必须”、“十不得”,吉林省畜禽屠宰厂(场)“十必须”、“十不得”落实情况。二是产地检疫监管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存在不按产地检疫出证条件和不遵守农业农村部今年公告第2号规定出证的问题。三是屠宰检疫监管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存在不严格执行动物屠宰检疫规程的情况,是否存在不认真开展“瘦肉精”监管的情况,是否存在不严格监管屠宰企业履行主体责任的情况。此次巡查重点检查了农安县华家镇畜牧兽医站及其产地检疫申报点、长春一汽实业食品有限公司、农安县生猪屠宰场和农安县动物检疫站,九台区大洪生猪屠宰场及其屠宰检疫申报点和九台区动物检疫站。
在检查过程中,检查组对动物检疫工作总体情况表示满意,要求进一步落实省所的机打出证系统培训出证及管理工作,落实回收检疫证明等屠宰企业主体责任,2月1日起正式执行农业农村部今年公告第119号,加强屠宰企业对非洲猪瘟检测的监管,严把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工作的质量关,为我市生猪等养殖业与屠宰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优质与热情服务,切实保证2019年元旦、春节期间广大市民的食肉卫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