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畜牧业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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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年06月12日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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蛟河市强化动物交易市场监督管理

根据省、吉林市动物卫生监督工作要点要求,蛟河市动物卫生监督所于3-5月份集中开展了动物交易市场专项整治活动,强化动物交易市场监督管理。

1、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广播、发放宣传单、悬挂公示板、条幅等方式,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吉林省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建设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提高市场管理者和经纪人的法律意识、责任意识

2、落实牲畜交易市场主体责任。市动物卫生监督所与交易市场签订责任书,落实交易市场主办方的主体责任,要求交易市场履行动物入场查证验物、“瘦肉精”检测、消毒等职责,制定入场管理、消毒、无害化处理、疫情报告等制度;设立消毒通道,配备消毒机,按规定及时进行消毒,并详实做好各项记录。

 3、加强检疫申报及监督管理。严格落实检疫申报制度,对于交易后再次运输的动物,要求经纪人按照检疫规程申报检疫,依据检疫证明和临床检查结果换发检疫证明,对没有检疫证明入场及不符合出证条件的牲畜,坚决不予出证。严格执行入场健康检查和入场后巡查,禁止染疫或疑似染疫病畜进入交易市场,对发现的病死动物按要求进行无害化处理。对500多名经纪人进行登记备案,做到溯源可查。

4、开展专项整治。针对交易市场存在的问题,约谈交易市场管理责任人,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对入场无检疫证明、不佩戴耳标的加大处罚力度,2018年已立案4起。通过立案处罚,进一步规范了动物交易市场经营行为,起到了警示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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