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日洮南市畜牧业管理局举办了洮南市禽规模化养殖场(户)监管培训班,局机关、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动物卫生监督所工作人员及禽规模化养殖场(户)负责人100余人参加培训。
在培训班上,洮南市动物卫生监督所详细讲解了在养殖环节养殖场(户)应遵守的法律法规及不履行法定义务的有关行政处罚:一是不按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进行免疫接种的;二是随意处置染疫动物及排泄物,染疫动物产品,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动物尸体的;三是拒绝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进行动物疫病监测、检测的;四是拒绝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进行监督检查的;五是不如实提供与动物防疫活动有关资料的;六是不履行动物疫情报告义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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