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2月6日,省生态环境厅联合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畜牧局相关人员组成验收组,对我省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十七项整改任务进行了验收。经查阅有关材料并经认真讨论,原则同意此项整改任务通过验收。现将《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十七项整改任务验收销号意见》进行公示,请社会各界监督。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并提供反映人员姓名、联系方式等信息,便于后续反馈。
公 示 期:2026年3月2日-3月16日(10个工作日)
通讯地址: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1486号
联 系 人:刘宏伟 王雪峰 电话:0431-88906645
附件: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十七项整改任务验收销号意见
吉林省畜牧业管理局
2026年3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