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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畜牧业专家的公告

  • 发布时间:2025-04-29 18:0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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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提升我省畜牧领域政策研究、决策咨询、评审评价等工作的科学性、规范化、专业化水平,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畜牧领域专家,组建畜牧领域专家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原则

  按照“面向社会、公开公正、本人自愿、单位推荐”的原则予以征集。

  二、征集范围

  动物遗传育种与繁殖、动物营养与饲料科学、草业科学、特种经济动物饲养、家禽饲养管理学、畜产品贮藏与加工、畜牧经济、基础兽医学、预防兽医学、临床兽医学、中兽医学、兽医生物工程、兽医公共卫生、兽药工程、动物品牌(广告)策划与市场营销、畜禽屠宰加工、技术经济与管理、企业管理、财务、审计、养殖废弃物处理(粪污资源化利用方向)、畜牧业行业生产安全、畜产品质量安全等相关专业

  三、具备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素养高,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科学严谨、廉洁自律、作风正派、坚持原则,能够积极、认真、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并按有关要求保守工作秘密;

  3.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60周岁以下,知名专家在65周岁以下,院士等特殊高层次人才不受年龄限制,能够胜任畜牧领域专业咨询、项目评审、质量验收、技术咨询工作。

  4.本人自愿以独立身份参加省畜牧局组织的项目立项、评审、论证、验收、开展调查研究和行业技术指导等方面工作,并在工作期间接受领导和监督管理。

  (二)专业条件

  1.业务能力强,从事畜牧、兽医等专业教学、科学研究或行业管理、先进技术示范与推广,在专业领域内认可度高、具有一定影响力。应具有本专业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5年以上。

  2.法律意识强,熟悉了解畜牧领域发展态势和国家政策、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

  3.熟悉畜牧领域项目咨询或评审活动相关政策和要求,并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

  6.省外申请入库专家要有一定时间、精力为我省畜牧业发展提供支持,特别在项目立项、评审、验收等环节,做到按时参加。

  (三)限制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专家库专家:

  1.从事相关业务活动中有不良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2.违纪受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3. 受过刑事处罚或正被刑事立案调查的。

  四、工作职责

  1.为我省畜牧领域工作规划设计、政策制定、论证评估和重大事项决策等提供咨询建议。

  2.协助开展我省畜牧领域项目的论证评审、技术鉴定和项目验收等工作。

  3.参与我省畜牧领域专项研究、专题研讨、信息交流、技术咨询、讲座培训和其他服务工作。

  4.编制畜牧业技术规范、技术规程和创新机制,开展技术培训、进场入户指导和基地建设等工作。

  5.承担省畜牧局委托的其他工作。

  五、申请方式

  通过省畜牧局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申请两种方式,以组织推荐为主。省内各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省直农口事业单位和各市(州)农口部门均可向省畜牧局推荐符合条件的专家;符合资格条件的专家本人也可自我推荐。

  拟申请加入省畜牧局畜牧业专家库的专家,可在省畜牧局网站下载《吉林省畜牧业管理局畜牧业专家申请表》,经本人签字和单位签署意见并盖章后,连同身份证、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岗位聘用证明、人才证明等复印件报送至省畜牧局畜牧发展处审核,同时将纸质版报送材料扫描成PDF格式连同附件1和附件2的电子版一同发送至指定邮箱。

  六、有关要求

  1.实行三年一届专家聘期,按照“自愿、开放、流动、择优”的原则实行动态管理,省畜牧局组织的各分项专家库(专家组)均从本专家库产生。

  2.对专家参与评审、咨询等工作中发现有违法违纪等问题的,从专家库中予以清退,并将问题线索移交有关部门依法依规处置。

  3.专家依法独立开展工作,提出公正意见,不受任何单位或个人的干预,按相关规定享受劳务报酬。

  七、征集程序

  1.申请人本人填写《吉林省畜牧业管理局畜牧业专家申请表》,并附学历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证明和所获畜牧领域荣誉、技能证书等复印件。

  2.推荐单位对相关申报材料进行审核,保证信息真实、完整、有效,并在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将申请材料报送省畜牧局畜牧发展处

  3.省畜牧局成立入库专家资格审查工作小组,组织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择优确定入库专家人选,对审核合格的专家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入选省畜牧局专家库。

  八、征集时间

  征集截止时间为2025年510日。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  野 0431-88906673  13844938598

          张晓宇 0431-88906891  13041368833

  邮箱:2221082961@qq.com

  地址:吉林省畜牧业管理局畜牧发展处(长春市人民大街1486号;邮编:130051)

  附件:1.吉林省畜牧业管理局畜牧业专家申请表

  2.吉林省畜牧业管理局畜牧业专家信息汇总表

  吉林省畜牧业管理局

                            2025年4月29

附件1吉林省畜牧业管理局畜牧业专家申请表(2).docx
附件2吉林省畜牧业管理局畜牧业专家信息汇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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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畜牧业专家的公告

  为提升我省畜牧领域政策研究、决策咨询、评审评价等工作的科学性、规范化、专业化水平,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畜牧领域专家,组建畜牧领域专家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原则

  按照“面向社会、公开公正、本人自愿、单位推荐”的原则予以征集。

  二、征集范围

  动物遗传育种与繁殖、动物营养与饲料科学、草业科学、特种经济动物饲养、家禽饲养管理学、畜产品贮藏与加工、畜牧经济、基础兽医学、预防兽医学、临床兽医学、中兽医学、兽医生物工程、兽医公共卫生、兽药工程、动物品牌(广告)策划与市场营销、畜禽屠宰加工、技术经济与管理、企业管理、财务、审计、养殖废弃物处理(粪污资源化利用方向)、畜牧业行业生产安全、畜产品质量安全等相关专业

  三、具备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素养高,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科学严谨、廉洁自律、作风正派、坚持原则,能够积极、认真、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并按有关要求保守工作秘密;

  3.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60周岁以下,知名专家在65周岁以下,院士等特殊高层次人才不受年龄限制,能够胜任畜牧领域专业咨询、项目评审、质量验收、技术咨询工作。

  4.本人自愿以独立身份参加省畜牧局组织的项目立项、评审、论证、验收、开展调查研究和行业技术指导等方面工作,并在工作期间接受领导和监督管理。

  (二)专业条件

  1.业务能力强,从事畜牧、兽医等专业教学、科学研究或行业管理、先进技术示范与推广,在专业领域内认可度高、具有一定影响力。应具有本专业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5年以上。

  2.法律意识强,熟悉了解畜牧领域发展态势和国家政策、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

  3.熟悉畜牧领域项目咨询或评审活动相关政策和要求,并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

  6.省外申请入库专家要有一定时间、精力为我省畜牧业发展提供支持,特别在项目立项、评审、验收等环节,做到按时参加。

  (三)限制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专家库专家:

  1.从事相关业务活动中有不良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2.违纪受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3. 受过刑事处罚或正被刑事立案调查的。

  四、工作职责

  1.为我省畜牧领域工作规划设计、政策制定、论证评估和重大事项决策等提供咨询建议。

  2.协助开展我省畜牧领域项目的论证评审、技术鉴定和项目验收等工作。

  3.参与我省畜牧领域专项研究、专题研讨、信息交流、技术咨询、讲座培训和其他服务工作。

  4.编制畜牧业技术规范、技术规程和创新机制,开展技术培训、进场入户指导和基地建设等工作。

  5.承担省畜牧局委托的其他工作。

  五、申请方式

  通过省畜牧局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申请两种方式,以组织推荐为主。省内各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省直农口事业单位和各市(州)农口部门均可向省畜牧局推荐符合条件的专家;符合资格条件的专家本人也可自我推荐。

  拟申请加入省畜牧局畜牧业专家库的专家,可在省畜牧局网站下载《吉林省畜牧业管理局畜牧业专家申请表》,经本人签字和单位签署意见并盖章后,连同身份证、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岗位聘用证明、人才证明等复印件报送至省畜牧局畜牧发展处审核,同时将纸质版报送材料扫描成PDF格式连同附件1和附件2的电子版一同发送至指定邮箱。

  六、有关要求

  1.实行三年一届专家聘期,按照“自愿、开放、流动、择优”的原则实行动态管理,省畜牧局组织的各分项专家库(专家组)均从本专家库产生。

  2.对专家参与评审、咨询等工作中发现有违法违纪等问题的,从专家库中予以清退,并将问题线索移交有关部门依法依规处置。

  3.专家依法独立开展工作,提出公正意见,不受任何单位或个人的干预,按相关规定享受劳务报酬。

  七、征集程序

  1.申请人本人填写《吉林省畜牧业管理局畜牧业专家申请表》,并附学历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证明和所获畜牧领域荣誉、技能证书等复印件。

  2.推荐单位对相关申报材料进行审核,保证信息真实、完整、有效,并在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将申请材料报送省畜牧局畜牧发展处

  3.省畜牧局成立入库专家资格审查工作小组,组织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择优确定入库专家人选,对审核合格的专家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入选省畜牧局专家库。

  八、征集时间

  征集截止时间为2025年510日。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  野 0431-88906673  13844938598

          张晓宇 0431-88906891  13041368833

  邮箱:2221082961@qq.com

  地址:吉林省畜牧业管理局畜牧发展处(长春市人民大街1486号;邮编:130051)

  附件:1.吉林省畜牧业管理局畜牧业专家申请表

  2.吉林省畜牧业管理局畜牧业专家信息汇总表

  吉林省畜牧业管理局

                            2025年4月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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