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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核发(产地检疫)”“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核发(屠宰检疫)”“向无规定动物疫病区输入易感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申报”等三项行政许可事项使用“动监e通”进行申报的公告

  • 发布时间:2023-12-12 10:5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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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数字吉林”建设部署要求,持续提升全省畜牧系统政务服务效能,方便广大行政相对人办理政务服务事项,“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核发(产地检疫)”、“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核发(屠宰检疫)”、“向无规定动物疫病区输入易感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申报”等三项行政许可事项已经可以通过“动监e通”进行申报,实现线上办理,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动监e通”简介

  “动监e通”是一款应用于动物卫生监管工作的移动终端专业应用软件系统。养殖场(户)、屠宰场、备案企业、贩运经纪人等服务对象可以通过“动监e通”手机随时查询检疫申报受理信息、检疫出证信息、无害化处理申报受理信息、无害化处理补贴信息、备案信息、违规信息和备案规定等与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相关的各类实时信息。

  二、操作方法

  (一)“动监e通”的安装

  养殖场户等申报人员通过安卓手机微信或QQ,扫描“动监e通”(养殖版)APP二维码,进行安装。

  安装二维码:

  

  (二)“动监e通”的登录

  养殖场户等管理相对人由所在地畜牧兽医部门进行基础信息登记,通过手机号和验证码登录系统。

  (三)具体操作

  1、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核发(屠宰检疫)

  通过“动监e通”,填写“屠宰时间”、“入场时间”、入场动物检疫证明的编号”等信息,提交后完成申报。

  2、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核发(产地检疫)

  通过“动监e通”,填写“出证站点”、“畜主”、“动物种类”、“申报数量”、“耳标号”、“用途”、“启运地”、“到达省”等信息并签名,提交后完成申报。

  3、向无规定动物疫病区输入易感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申报

  通过“动监e通”,填写启运地出具的检疫证明编号、申报县市等信息,提交后完成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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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核发(产地检疫)”“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核发(屠宰检疫)”“向无规定动物疫病区输入易感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申报”等三项行政许可事项使用“动监e通”进行申报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数字吉林”建设部署要求,持续提升全省畜牧系统政务服务效能,方便广大行政相对人办理政务服务事项,“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核发(产地检疫)”、“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核发(屠宰检疫)”、“向无规定动物疫病区输入易感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申报”等三项行政许可事项已经可以通过“动监e通”进行申报,实现线上办理,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动监e通”简介

  “动监e通”是一款应用于动物卫生监管工作的移动终端专业应用软件系统。养殖场(户)、屠宰场、备案企业、贩运经纪人等服务对象可以通过“动监e通”手机随时查询检疫申报受理信息、检疫出证信息、无害化处理申报受理信息、无害化处理补贴信息、备案信息、违规信息和备案规定等与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相关的各类实时信息。

  二、操作方法

  (一)“动监e通”的安装

  养殖场户等申报人员通过安卓手机微信或QQ,扫描“动监e通”(养殖版)APP二维码,进行安装。

  安装二维码:

  

  (二)“动监e通”的登录

  养殖场户等管理相对人由所在地畜牧兽医部门进行基础信息登记,通过手机号和验证码登录系统。

  (三)具体操作

  1、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核发(屠宰检疫)

  通过“动监e通”,填写“屠宰时间”、“入场时间”、入场动物检疫证明的编号”等信息,提交后完成申报。

  2、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核发(产地检疫)

  通过“动监e通”,填写“出证站点”、“畜主”、“动物种类”、“申报数量”、“耳标号”、“用途”、“启运地”、“到达省”等信息并签名,提交后完成申报。

  3、向无规定动物疫病区输入易感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申报

  通过“动监e通”,填写启运地出具的检疫证明编号、申报县市等信息,提交后完成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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