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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进一步加强秸秆饲料化利用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0-05-18 10: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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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吉牧饲发〔2020〕55号
  
  各市(州)畜牧业管理(农业农村)局,长白山管委会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各县(市、区)畜牧业管理(农业农村)局:
  为持续深入推进秸秆饲料化利用工作,提高秸秆饲料化利用水平,确保全省秸秆饲料化利用三年行动实施方案顺利实施,现就进一步做好全省秸秆饲料化利用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增强秸秆饲料化利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去年以来,全省畜牧兽医部门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秸秆综合利用重要部署,认真实施秸秆综合利用和秸秆饲料化利用三年行动方案,积极工作,有序推进,全省秸秆饲料化利用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为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做出了应有贡献。但是,在秸秆饲料化利用工作中仍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为:一些地方对秸秆饲料化利用工作重要性认识不充分,重视程度不够;工作推进措施不利,还流于一般性的常态化工作形态;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加工利用科技含量较低。2019年,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省发展改革委等5部门联合印发了《吉林省秸秆综合利用三年行动方案(2019-2021年》,省政策研究室联合相关部门制定了《吉林省秸秆综合利用政策32条》,省局也制定下发了《吉林省秸秆饲料化利用三年行动方案(2019-2021年》(吉牧饲发〔2019〕91 号),对秸秆饲料化利用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各级畜牧兽医部门要从生态环境治理的高度、从农村环境整治的全局、从优化畜牧业产业结构调整的需要来认识秸秆饲料化利用工作的重要性,要从履职尽责、主动担当、为事业负责的站位来强化秸秆饲料化利用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因此,各地要充分认识秸秆饲料化利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面临的紧迫性,务必引起高度重视,切实抓好,抓出成效。
  二、明确工作重点,打牢利用基础
  要夯实秸秆饲料化利用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草食畜养殖场青贮窖建设,提升秸秆饲料收贮能力。要积极推广秸秆加工机械普及利用,提高秸秆转化饲料效率。要推进秸秆饲料化产业发展,培育壮大秸秆饲料化专业收贮公司、合作社,完善“企业+农户”经营模式,通过订单等形式与养殖场户建立长期稳定的原料供应合作关系。要稳步推进粮改饲试点,突出抓好饲草种植、收贮、利用三个关键环节。要加快推进与大型肉牛肉羊、奶牛养殖企业和粗饲料开发公司对接工作。要加快发展牛羊等草食畜牧业,建设一批集养殖、加工和收贮于一体的草食畜养殖小区,扩大养殖规模,提高秸秆饲料化利用需求能力。
  三、加强政策扶持,培育先进典型
  要制定出台引导支持秸秆饲料化工作的扶持政策,省局已将扶持秸秆饲料化利用资金纳入到省级乡村振兴专项资金项目中,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要将专项资金尽可能向秸秆饲料化利用工作上倾斜,支持建设贮窖等基础设施,支持购置秸秆加工机械设备。要制定出台支持秸秆饲料化利用优惠政策,从资金、用地、用电和设施等方面给予扶持,发挥政策和资金的引领作用。各地要大力培育和挖掘秸秆饲料化利用方面的先进典型和经验做法,通过典型树立、挖掘和培育,来推动整体工作质量、水平和进度。 
  四、强化技术支撑,推广先进技术
  要加强秸秆饲料化利用新技术研发和推广,通过开展微视频等宣传媒介,大力推广青贮、堆贮和裹包技术,保障科研成果有效转化到实际应用中去。要深入开展秸秆饲料化利用新技术普及和新产品研发,力争在生物菌、酶制剂、加工机械技术改造等方面取得突破。要加强秸秆饲料化标准制订,省局将开展“全株玉米青贮质量标准”制定工作,通过标准规范引领,进一步推动提升全省秸秆饲料品质。
  五、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各地要加强秸秆饲料化利用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并指定专人负责,省局近期将对各地秸秆饲料化利用三年行动方案完成情况开展综合评估和秸秆饲料化利用专项调研推进工作。要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秸秆饲料化利用统计工作的通知》(吉牧饲发〔2019〕256 号)要求,加强统计调度,确保全省秸秆饲料化利用统计数据客观准确。为统计全省2019年秸秆饲料化利用情况,请县市将秸秆饲料化利用统计数据(附件2)报送到市(州),市(州)于5月25日前,将所辖县(市、区)秸秆饲料化利用统计数据汇总后加盖公章报送到省畜牧业管理局饲料饲草处。
  联系人:姜玉平          电话:0431-88906875
  传  真:0431-88906632   邮箱:1728349739@qq.com
  附件:1.2020年全省秸秆饲料化利用任务表
  2.2019年全省秸秆饲料化利用情况统计表




  吉林省畜牧业管理局
  2020年5月9日
秸秆通知附件1和2.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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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秸秆饲料化利用工作的通知

  吉牧饲发〔2020〕55号
  
  各市(州)畜牧业管理(农业农村)局,长白山管委会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各县(市、区)畜牧业管理(农业农村)局:
  为持续深入推进秸秆饲料化利用工作,提高秸秆饲料化利用水平,确保全省秸秆饲料化利用三年行动实施方案顺利实施,现就进一步做好全省秸秆饲料化利用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增强秸秆饲料化利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去年以来,全省畜牧兽医部门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秸秆综合利用重要部署,认真实施秸秆综合利用和秸秆饲料化利用三年行动方案,积极工作,有序推进,全省秸秆饲料化利用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为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做出了应有贡献。但是,在秸秆饲料化利用工作中仍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为:一些地方对秸秆饲料化利用工作重要性认识不充分,重视程度不够;工作推进措施不利,还流于一般性的常态化工作形态;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加工利用科技含量较低。2019年,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省发展改革委等5部门联合印发了《吉林省秸秆综合利用三年行动方案(2019-2021年》,省政策研究室联合相关部门制定了《吉林省秸秆综合利用政策32条》,省局也制定下发了《吉林省秸秆饲料化利用三年行动方案(2019-2021年》(吉牧饲发〔2019〕91 号),对秸秆饲料化利用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各级畜牧兽医部门要从生态环境治理的高度、从农村环境整治的全局、从优化畜牧业产业结构调整的需要来认识秸秆饲料化利用工作的重要性,要从履职尽责、主动担当、为事业负责的站位来强化秸秆饲料化利用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因此,各地要充分认识秸秆饲料化利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面临的紧迫性,务必引起高度重视,切实抓好,抓出成效。
  二、明确工作重点,打牢利用基础
  要夯实秸秆饲料化利用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草食畜养殖场青贮窖建设,提升秸秆饲料收贮能力。要积极推广秸秆加工机械普及利用,提高秸秆转化饲料效率。要推进秸秆饲料化产业发展,培育壮大秸秆饲料化专业收贮公司、合作社,完善“企业+农户”经营模式,通过订单等形式与养殖场户建立长期稳定的原料供应合作关系。要稳步推进粮改饲试点,突出抓好饲草种植、收贮、利用三个关键环节。要加快推进与大型肉牛肉羊、奶牛养殖企业和粗饲料开发公司对接工作。要加快发展牛羊等草食畜牧业,建设一批集养殖、加工和收贮于一体的草食畜养殖小区,扩大养殖规模,提高秸秆饲料化利用需求能力。
  三、加强政策扶持,培育先进典型
  要制定出台引导支持秸秆饲料化工作的扶持政策,省局已将扶持秸秆饲料化利用资金纳入到省级乡村振兴专项资金项目中,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要将专项资金尽可能向秸秆饲料化利用工作上倾斜,支持建设贮窖等基础设施,支持购置秸秆加工机械设备。要制定出台支持秸秆饲料化利用优惠政策,从资金、用地、用电和设施等方面给予扶持,发挥政策和资金的引领作用。各地要大力培育和挖掘秸秆饲料化利用方面的先进典型和经验做法,通过典型树立、挖掘和培育,来推动整体工作质量、水平和进度。 
  四、强化技术支撑,推广先进技术
  要加强秸秆饲料化利用新技术研发和推广,通过开展微视频等宣传媒介,大力推广青贮、堆贮和裹包技术,保障科研成果有效转化到实际应用中去。要深入开展秸秆饲料化利用新技术普及和新产品研发,力争在生物菌、酶制剂、加工机械技术改造等方面取得突破。要加强秸秆饲料化标准制订,省局将开展“全株玉米青贮质量标准”制定工作,通过标准规范引领,进一步推动提升全省秸秆饲料品质。
  五、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各地要加强秸秆饲料化利用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并指定专人负责,省局近期将对各地秸秆饲料化利用三年行动方案完成情况开展综合评估和秸秆饲料化利用专项调研推进工作。要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秸秆饲料化利用统计工作的通知》(吉牧饲发〔2019〕256 号)要求,加强统计调度,确保全省秸秆饲料化利用统计数据客观准确。为统计全省2019年秸秆饲料化利用情况,请县市将秸秆饲料化利用统计数据(附件2)报送到市(州),市(州)于5月25日前,将所辖县(市、区)秸秆饲料化利用统计数据汇总后加盖公章报送到省畜牧业管理局饲料饲草处。
  联系人:姜玉平          电话:0431-88906875
  传  真:0431-88906632   邮箱:1728349739@qq.com
  附件:1.2020年全省秸秆饲料化利用任务表
  2.2019年全省秸秆饲料化利用情况统计表




  吉林省畜牧业管理局
  2020年5月9日
秸秆通知附件1和2.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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