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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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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防治动物重大疫病指挥部关于开展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督导暨动物防疫包保责任制落实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0-04-10 11: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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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吉防动指〔2020〕4号
  吉林省防治动物重大疫病指挥部关于开展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督导暨动物防疫包保责任制落实的通知
  各市(州)防治动物重大疫病指挥部、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区) 防治动物重大疫病指挥部:
  近期,四川、河南、内蒙古、甘肃、重庆等省(区、市)先后从外省调入的种猪和仔猪中排查出非洲猪瘟疫情,湖南、新疆等省区先后发生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形势日趋严峻。为落实好省政府年度重点工作目标任务,切实做好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省防治动物重大疫病指挥部决定建立动物防疫层级包保责任制,组织开展全省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督导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方法 
  每个市(州)抽查2个县,听取督导地区及县(市、区)关于春防和重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调研强制免疫、监督执法等相关内容,并现场检查2个乡镇、4个规模养殖场、2个村屯、2个屠宰场。
  二、督导内容
  (一)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工作。
  1.当地政府对于动物防疫工作安排部署情况;“五包两保六不漏”(五包:省包市、市包县、县包乡、乡包村、村包户;两保:政府保免疫密度、兽医部门保免疫质量;六不漏:县不漏乡、乡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畜、畜不漏针、针不漏苗)包保责任制落实情况;现场查看规模场(户)和村屯散养户免疫情况,对照免疫档案核查免疫密度,征求对新版免疫档案使用意见。
  2.查看强制免疫宣传、培训和“先打后补”推进情况。
  3.查看规模养殖场户基础信息采集系统数据采集情况,并随机抽查5个养殖场户通过拨打联系电话的方式验证填报信息是否准确。查明个别市县未填报或填报数据量少原因及整改措施。
  (二)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
  1.调研市县两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现状及综合执法改革情况,了解办案数量及案件类型,查明部分市县执法办案数量少的原因。现场查阅2个以上执法案卷,核查其办案程序是否合法、违法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适用法律是否正确、文书制作是否规范。
  2.查看《“四类场所”监督检查记录》,核查对辖区内“四类场所”的监管频次是否达到要求,记录是否真实、填写是否规范。
  3.抽查2个生猪饲养场养殖档案,并通过“动监e通”核查检疫申报是否与养殖档案记录相符;抽查1个生猪屠宰场,重点对入场生猪持证情况、耳标佩戴情况、证明回收情况、记录填写等进行检查。
  4.利用“动监e通”中“国家平台推送外省证明查询”,抽查2020年以来被检县(市、区)跨省引入口蹄疫易感动物及动物产品情况,查看相关申报审核材料是否齐全。
  (三)全省免疫无口蹄疫区运行管理情况。
  1.免疫无口蹄疫区运行管理情况,查看相关档案记录。
  2.“三个责任”落实情况,对养殖场户生物安全管理宣传培训情况(是否掌握相关动物防疫政策、关注 96605微信公众号、 进入养殖场户动物防疫微信群)。
  3.当地政府是否将免疫无口蹄疫区运行管理列入政府年度重点工作目标任务,是否纳入绩效管理并予以部署督导;建立免疫无口蹄疫区运行管理长效机制情况,是否落实监测流调、检疫监管、屠宰监管、监督执法、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经费及配套经费)等相关工作经费和兽医人员医疗卫生津贴。健全完善基层兽医防疫体系,加强和稳定乡镇畜牧兽医队伍建设情况,是否按照国家和省里要求落实兽医人员医疗卫生津贴,未落实的书面说明原因。
  (四)非洲猪瘟防控工作情况。
  1.动物运输车辆备案及备案车辆日常管理情况。
  2.生猪调运监管工作情况,对跨省引进用于饲养的生猪落地监管工作开展情况,通过“动监e通”推送信息,重点检查养殖场、屠宰场跨省调运手续是否齐全,是否建立台账。
  3.生猪产地检疫情况,抽查1个检疫申报点的相关记录档案,核查官方兽医是否存在“隔山出证”、倒卖检疫证明等违法违规行为。
  4.是否对生猪养殖场户开展禁喂餐厨剩余物的排查或暗访工作,查看相关记录。是否开展“大清洗、大消毒”工作,使用的消毒药是否有效。
  (五)屠宰企业管理情况。
  1.生猪屠宰企业“两项制度”落实情况,检查非洲猪瘟自检实验室布局、人员配备、设备配备、检测试剂采购、非洲猪瘟检测开展和驻场官方兽医制度落实情况。
  2.检查屠宰企业肉品品质检验制度和证章记录管理等情况,检查屠宰企业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是否完备,是否能正常运行,屠宰企业无害化处理资金申报、审核、使用情况。
  3.对已建成“拱e拱”、“鼎e鼎”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的屠宰企业,检查追溯系统运行情况。查看相关数据,是否无故不按规定使用追溯系统,追溯数据是否同入场、出场记录相一致。
  三、人员安排
  省畜牧业管理局机关处室、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省动物卫生监督所、畜禽定点屠宰管理办公室派出人员组成包保督导组,实行组长负责制,负责督导工作的具体组织,同时各组对所督导地区实行包保,坚持经常化的调度和指导。
  第一组 (负责长春市)
  胡业平  省畜牧业管理局首席兽医师
  于钦磊  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副主任
  颜宏刚  省动物卫生监督所科长
  张党生  省畜禽定点屠宰管理办公室科长
  第二组  (负责吉林市)
  阮书祥  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
  陈艳杰  省动物卫生监督所科长
  李  真  省畜禽定点屠宰管理办公室科长
  第三组  (负责四平市、公主岭市)
  付殿国  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
  吕新会  省畜牧业管理局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主任科员
  时宇飞  省动物卫生监督所科长
  第四组  (负责辽源市、梅河口市)
  王晓锋  省畜牧业管理局兽医药政处处长
  王笑玉  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副调研员
  胡  斌  省动物卫生监督所科长
  陈  曦  省畜禽定点屠宰管理办公室科长
  第五组  (负责通化市)
  任守爱  省动物卫生监督所所长
  孙桦楠  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高级兽医师
  冯  凯  省畜禽定点屠宰管理办公室科长
  第六组  (负责白山市、长白山管委会)
  侯绪森  省畜禽定点屠宰管理办公室主任
  高春生  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高级兽医师
  冯海峰  省动物卫生监督所科长
  第七组  (负责白城市)
  钱志江  省动物卫生监督所副所长
  宋  亮  省畜禽定点屠宰管理办公室副调研员
  穆国东  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科长
  于  鹏  省动物卫生监督所科长
  第八组  (负责松原市)
  孙福余  省畜牧业管理局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处长
  孙  亮  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科长
  刘新宇  省动物卫生监督所科长
  第九组  (负责延边州)
  潘荣辉  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
  江希玲  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科长
  唐晓云  省动物卫生监督所副科长
  四、有关要求
  (一)4月13日至4月23日,各督导组赴各地开展督导工作。具体行程由各组自行确定。
  (二)严守纪律。各督导组要严守廉洁纪律要求,认真落实“八项规定”及省委文件的相关要求,轻车简从,不得接受包保督导地的宴请及其它与工作无关活动。
  (三)4月24日9时30分,包保督导组全体成员到省局机关5楼会议室汇报,并提交完整的包保督导汇报材料。
  (四)汇报内容要求。一是包保督导基本情况,二是督导地区重点工作开展情况及工作亮点,三是存在问题及建议(督导地区汇报材料参照此内容安排)。
  吉林省防治动物重大疫病指挥部
  2020年4月9日
  抄送:市(州)畜牧业管理局(农业农村局)、长白山保护开发区农水局,各县(市、区)畜牧业管理局(农业农村局);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省动物卫生监督所、省畜禽定点屠宰管理办公室。
  吉林省防治动物重大疫病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4月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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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防治动物重大疫病指挥部关于开展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督导暨动物防疫包保责任制落实的通知

  吉防动指〔2020〕4号
  吉林省防治动物重大疫病指挥部关于开展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督导暨动物防疫包保责任制落实的通知
  各市(州)防治动物重大疫病指挥部、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区) 防治动物重大疫病指挥部:
  近期,四川、河南、内蒙古、甘肃、重庆等省(区、市)先后从外省调入的种猪和仔猪中排查出非洲猪瘟疫情,湖南、新疆等省区先后发生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形势日趋严峻。为落实好省政府年度重点工作目标任务,切实做好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省防治动物重大疫病指挥部决定建立动物防疫层级包保责任制,组织开展全省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督导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方法 
  每个市(州)抽查2个县,听取督导地区及县(市、区)关于春防和重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调研强制免疫、监督执法等相关内容,并现场检查2个乡镇、4个规模养殖场、2个村屯、2个屠宰场。
  二、督导内容
  (一)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工作。
  1.当地政府对于动物防疫工作安排部署情况;“五包两保六不漏”(五包:省包市、市包县、县包乡、乡包村、村包户;两保:政府保免疫密度、兽医部门保免疫质量;六不漏:县不漏乡、乡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畜、畜不漏针、针不漏苗)包保责任制落实情况;现场查看规模场(户)和村屯散养户免疫情况,对照免疫档案核查免疫密度,征求对新版免疫档案使用意见。
  2.查看强制免疫宣传、培训和“先打后补”推进情况。
  3.查看规模养殖场户基础信息采集系统数据采集情况,并随机抽查5个养殖场户通过拨打联系电话的方式验证填报信息是否准确。查明个别市县未填报或填报数据量少原因及整改措施。
  (二)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
  1.调研市县两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现状及综合执法改革情况,了解办案数量及案件类型,查明部分市县执法办案数量少的原因。现场查阅2个以上执法案卷,核查其办案程序是否合法、违法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适用法律是否正确、文书制作是否规范。
  2.查看《“四类场所”监督检查记录》,核查对辖区内“四类场所”的监管频次是否达到要求,记录是否真实、填写是否规范。
  3.抽查2个生猪饲养场养殖档案,并通过“动监e通”核查检疫申报是否与养殖档案记录相符;抽查1个生猪屠宰场,重点对入场生猪持证情况、耳标佩戴情况、证明回收情况、记录填写等进行检查。
  4.利用“动监e通”中“国家平台推送外省证明查询”,抽查2020年以来被检县(市、区)跨省引入口蹄疫易感动物及动物产品情况,查看相关申报审核材料是否齐全。
  (三)全省免疫无口蹄疫区运行管理情况。
  1.免疫无口蹄疫区运行管理情况,查看相关档案记录。
  2.“三个责任”落实情况,对养殖场户生物安全管理宣传培训情况(是否掌握相关动物防疫政策、关注 96605微信公众号、 进入养殖场户动物防疫微信群)。
  3.当地政府是否将免疫无口蹄疫区运行管理列入政府年度重点工作目标任务,是否纳入绩效管理并予以部署督导;建立免疫无口蹄疫区运行管理长效机制情况,是否落实监测流调、检疫监管、屠宰监管、监督执法、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经费及配套经费)等相关工作经费和兽医人员医疗卫生津贴。健全完善基层兽医防疫体系,加强和稳定乡镇畜牧兽医队伍建设情况,是否按照国家和省里要求落实兽医人员医疗卫生津贴,未落实的书面说明原因。
  (四)非洲猪瘟防控工作情况。
  1.动物运输车辆备案及备案车辆日常管理情况。
  2.生猪调运监管工作情况,对跨省引进用于饲养的生猪落地监管工作开展情况,通过“动监e通”推送信息,重点检查养殖场、屠宰场跨省调运手续是否齐全,是否建立台账。
  3.生猪产地检疫情况,抽查1个检疫申报点的相关记录档案,核查官方兽医是否存在“隔山出证”、倒卖检疫证明等违法违规行为。
  4.是否对生猪养殖场户开展禁喂餐厨剩余物的排查或暗访工作,查看相关记录。是否开展“大清洗、大消毒”工作,使用的消毒药是否有效。
  (五)屠宰企业管理情况。
  1.生猪屠宰企业“两项制度”落实情况,检查非洲猪瘟自检实验室布局、人员配备、设备配备、检测试剂采购、非洲猪瘟检测开展和驻场官方兽医制度落实情况。
  2.检查屠宰企业肉品品质检验制度和证章记录管理等情况,检查屠宰企业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是否完备,是否能正常运行,屠宰企业无害化处理资金申报、审核、使用情况。
  3.对已建成“拱e拱”、“鼎e鼎”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的屠宰企业,检查追溯系统运行情况。查看相关数据,是否无故不按规定使用追溯系统,追溯数据是否同入场、出场记录相一致。
  三、人员安排
  省畜牧业管理局机关处室、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省动物卫生监督所、畜禽定点屠宰管理办公室派出人员组成包保督导组,实行组长负责制,负责督导工作的具体组织,同时各组对所督导地区实行包保,坚持经常化的调度和指导。
  第一组 (负责长春市)
  胡业平  省畜牧业管理局首席兽医师
  于钦磊  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副主任
  颜宏刚  省动物卫生监督所科长
  张党生  省畜禽定点屠宰管理办公室科长
  第二组  (负责吉林市)
  阮书祥  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
  陈艳杰  省动物卫生监督所科长
  李  真  省畜禽定点屠宰管理办公室科长
  第三组  (负责四平市、公主岭市)
  付殿国  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
  吕新会  省畜牧业管理局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主任科员
  时宇飞  省动物卫生监督所科长
  第四组  (负责辽源市、梅河口市)
  王晓锋  省畜牧业管理局兽医药政处处长
  王笑玉  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副调研员
  胡  斌  省动物卫生监督所科长
  陈  曦  省畜禽定点屠宰管理办公室科长
  第五组  (负责通化市)
  任守爱  省动物卫生监督所所长
  孙桦楠  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高级兽医师
  冯  凯  省畜禽定点屠宰管理办公室科长
  第六组  (负责白山市、长白山管委会)
  侯绪森  省畜禽定点屠宰管理办公室主任
  高春生  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高级兽医师
  冯海峰  省动物卫生监督所科长
  第七组  (负责白城市)
  钱志江  省动物卫生监督所副所长
  宋  亮  省畜禽定点屠宰管理办公室副调研员
  穆国东  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科长
  于  鹏  省动物卫生监督所科长
  第八组  (负责松原市)
  孙福余  省畜牧业管理局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处长
  孙  亮  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科长
  刘新宇  省动物卫生监督所科长
  第九组  (负责延边州)
  潘荣辉  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
  江希玲  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科长
  唐晓云  省动物卫生监督所副科长
  四、有关要求
  (一)4月13日至4月23日,各督导组赴各地开展督导工作。具体行程由各组自行确定。
  (二)严守纪律。各督导组要严守廉洁纪律要求,认真落实“八项规定”及省委文件的相关要求,轻车简从,不得接受包保督导地的宴请及其它与工作无关活动。
  (三)4月24日9时30分,包保督导组全体成员到省局机关5楼会议室汇报,并提交完整的包保督导汇报材料。
  (四)汇报内容要求。一是包保督导基本情况,二是督导地区重点工作开展情况及工作亮点,三是存在问题及建议(督导地区汇报材料参照此内容安排)。
  吉林省防治动物重大疫病指挥部
  2020年4月9日
  抄送:市(州)畜牧业管理局(农业农村局)、长白山保护开发区农水局,各县(市、区)畜牧业管理局(农业农村局);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省动物卫生监督所、省畜禽定点屠宰管理办公室。
  吉林省防治动物重大疫病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4月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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