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牧加发〔2019〕305号
关于对2020年稳定生猪生产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立项的批复
有关县(市、区)畜牧业管理局(农业农村局):
各地报送的2020年稳定生猪生产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申报方案(申报材料)收悉。省局按程序和相关工作要求组织了初审、专家评审,扶余市等3个县(市)编制的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申报方案和德惠市等16个县(市、区)编制29个生猪规模化养殖场建设补助项目(详见附件)拟纳入省级投资计划。经省局党组同意,并商省发改委认真研究,现批复如下。
原则同意扶余市等3个县(市)编制的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申报方案和德惠市等16个县(市、区)编制29个生猪规模化养殖场建设补助项目立项。请各地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办公厅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稳定生猪生产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工作的通知》(发改办农经〔2019〕899号)和《关于报送2020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农业项目投资计划的通知》(农计财便函〔2019〕326号)进一步细化建设内容,编制项目实施方案于2019年10月29日前报省局。
附件:2020年稳定生猪生产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拟支持
项目名单
吉林省畜牧业管理局
2019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