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爱辉委员:
您在省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肉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启动进口牛肉保障措施的建议
为有效应对进口牛肉对国内市场造成的冲击,2024年12月,根据中国畜牧业协会、吉林省畜牧业协会等9个主产区行业协会申请,商务部依法对进口牛肉启动保障措施立案调查工作。此次调查重点围绕2019—2024年期间进口牛肉数量增长对国内相关产业产生的影响展开核查。
省商务厅指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障措施条例》(2001年国务院令第330号公布,2004年修订)的规定,对进口牛肉“开展保障措施调查工作”属于商务部事权范畴,我省无权单独开展此项调查工作。
下一步,我局将密切跟踪立案调查进展动态,积极主动配合国家有关部门做好相关工作。同时,进一步优化调整肉牛产业发展政策体系,全力支持养殖场(户)扩大养殖规模,多措并举降低养殖成本,切实推动我省千万头肉牛建设工程实现高质量发展目标。
二、关于保障可繁母牛和幼牛良性供应的建议
近年来,我省持续强化基础母牛扩群提质、种用胚胎推广使用、基础母牛引进、贷款贴息、肉牛保险及核心育种场、基础母牛养殖场建设等政策落实力度,创新实施优质冻精免费发放全覆盖等试点政策,对从国外引进的基础母牛和种公牛分别给予3000元/头补助和10000元/头补助。从2022年开始,我省积极向国家争取资金,实施基础母牛扩群提质项目,截至2024年末,共争取资金3.5亿元,进一步推动了基础母牛扩群增量。目前,全省建有国家级肉牛性能测定站1家(占全国总数的50%),核心育种场8家,种公牛站6家,优质冻精年产量达1000万剂,基础母牛存栏量达272万头。长春新牧、吉林德信和延边畜牧3家企业入选“国家种业阵型企业”,全国仅有7家。
依托吉林省农业科学院(中国农业科技东北创新中心)和延边大学,分别组建吉林省肉牛种业创新中心和延边黄牛种业创新中心。其中,吉林省肉牛种业创新中心研发的“吉牛1号”20K液相育种芯片已完成商标注册,将肉牛选育周期从5~8年缩短至2~3年,种牛培育成本降低40%;延边黄牛种业创新中心获批省肉牛科技重大专项3项、国家肉牛重点专项1项,其建设的“延吉黄牛科技小院”获评“全国最美科技小院”。同时,我省积极创新金融服务模式,推出“活体抵押贷款”“农担贷”“吉牧阳光贷”等200余种金融产品,并在全国率先实施畜禽活体抵押贷款政策。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深化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融合发展,继续实施优质冻精免费发放政策,优化调整良种繁育、基础母牛引进等奖励政策。同时,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进一步扩大肉牛政策性保险覆盖面,加快推动金融创新产品落地见效。
三、关于加快协调科技成果转化落地的建议
省科技厅积极搭建高校院所与企业对接交流平台,先后在省内组织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市(州)系列路演活动。2024年,面向高校院所和企业征集、筛选、发布高质量科技成果953项,企业技术需求194项。举办“汇聚新动能吉遇新未来”科技成果转化路演系列品牌活动9场,其中在农博园举办第二届农业科技成果路演推介活动,相关领域专家、金融机构分别与参会企业现场进行了技术和融资需求洽谈对接,部分项目初步达成合作意向。
下一步,省科技厅将积极搭建高层次成果对接平台,发布高质量科技成果和企业技术需求,举办科技成果转化路演推介活动,推动高校院所、企业、金融机构建立交流合作渠道,促进更多农业领域科技成果在省内落地转化。
四、关于加强资源优势转化发展优势的建议
林区禁牧政策是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平衡的重要举措,对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起到了关键作用。省政府出台的《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秸秆变肉”暨千万头肉牛建设工程的意见》(吉政办发〔2021〕39号)明确规定:在主要生态功能区、幼龄林地、未成林造林及封山禁牧区以外,对不改变地表形态、不压占林地,利用林间林下土地资源开展肉牛养殖的,可按原地类管理。省林业和草原局指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有关规定,禁止在幼林地砍柴、毁苗、放牧。其他按照《吉林省封山禁牧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下一步,我局将充分考虑我省肉牛产业发展实际需求,会同相关部门,在严守生态安全底线的前提下,结合林区承载能力与生态状况,积极探索科学合理的放牧管理模式,推动肉牛产业发展与生态保护协同共进。
衷心感谢您对我省肉牛产业发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吉林省畜牧业管理局
2025年6月24日
(联系人:杨国锋 电话:0431-889053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