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淑梅委员:
您在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建立东丰梅花鹿野化放归基地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吉林省梅花鹿养殖业现状
(一)吉林省养殖历史。吉林省是全国梅花鹿的养殖发源地,人工驯养梅花鹿已有300余年的历史。新中国成立后,东丰、双阳、伊通等地陆续建立了国有鹿场,吉林梅花鹿享誉中外。90年代国营鹿场体制改革,国营鹿场梅花鹿分配给各员工,以家庭饲养模式为主,目前全省养殖场2万余家,虽然我省近十年来积极推进标准化、规模化饲养模式,但千头以上的规模场占比不足全省养殖场的千分之一,整体看,以小规模为主,饲养管理比较粗放,标准化、规模化养殖水平低。
(二)吉林省梅花鹿种源情况。我省是家养梅花鹿发源地。梅花鹿原种规模超万只。国家审定的9个梅花鹿”品种(系),我省拥有7个,东丰县与双阳区同时被国家确定为“中国梅花鹿种源养殖示范县(区)”。吉林梅花鹿因种群遗传性能稳定、抗病能力强、产茸量高、养殖效益好而享誉全国,已发展成全国最大的梅花鹿种源基地。但是近年来养殖户受眼前利益驱使,过度追求产茸量,杂交现象严重,种质资源保护不足,现有培育品种退化现象严重;原类型、品种固有特征、特性流失。
(三)东丰县野生梅花鹿资源情况。东丰县野生梅花鹿资源丰富。东丰县原本就有野生梅花鹿存在,七十年代各国有林场实行野外驯化放牧,使一部分梅花鹿种群逃逸,形成新的种群,加之八十年代国有鹿场解体将梅花鹿分给鹿场职工养殖,由于个人养鹿设施简陋,梅花鹿逃逸现象时有发生,通过自行繁殖,久而久之使东丰县梅花鹿种群数量不断增多,遍布全县各地,主要种群分布在横道河镇、小四平镇、大阳镇、那丹伯镇、沙河镇等地,零散个体遍布全县各乡镇。
二、对策与措施
自2020年5月梅花鹿被纳入《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中,正式归农业部门管理,针对种间杂交现象严重,现有培育品种退化,原类型、品种固有特征、特性流失。种质资源保护不足,纯种群体萎缩的问题,省畜牧局开展以下工作。
(一)申请国家级保种场。2020年东丰县文福鹿场向国家农业部申请了第一批国家级梅花鹿保种场。2021年有四家鹿场申请国家级保种场的。
(二)开展良种登记工作。在全省7个品种(系)28家梅花鹿种场范围内开展良种登记工作,建立梅花库良种基因库。2020年通过疾病筛查、纯种基因测序等方法从900头种鹿中筛选出378只优质种鹿进行登记。今后政府可以通过购买优良种鹿精液免费发放给鹿农,提升吉林省梅花鹿种群质量。
(三)加强良种场补贴和繁育。2021年制定《吉林梅花鹿良种场标准》,市县可统筹相关资金对达到标准的良种场给予补贴,每个梅花鹿种源至少建立一个良种繁育场,推广人工授精技术,加快良种繁育,提高良种繁育水平。
(四)成立吉林省梅花鹿种源保护中心。为了加大吉林省梅花鹿种源保护力度,2020年东丰县成立吉林省种源保护中心,保护现有吉林省梅花鹿类型及人工培育品种。
(五)成立吉林省梅花鹿研究院。为了开展梅花鹿良种繁育、养殖技术、疫病防控、产品研发及加工等相关产业研究。整合梅花鹿产、学、研资源,建立功能明确、机制创新的产业体系,加速梅花鹿科技成果转化,为梅花鹿产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和技术保障。在我局大力推动下,2020年12月,经省民政厅批准东鳌集团成立了民办非企业性质的吉林省梅花鹿产业研究院。
(六)建立防疫监测预警制度。2021年吉林省梅花鹿研究院制定出台《吉林省梅花鹿动物卫生防疫规范》,今年省畜牧兽医科学研究院在全省范围内进行流行病学调研,针对梅花鹿结核病、布病、口蹄疫等疫病开展有效防范措施,确保梅花鹿健康养殖。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开展野外动植物综合考察,摸清底数。
省林草局表示开展野外动植物综合考察需聘请专门科研机构,按照一定的规程进行,下一步将积极向财政争取资金开展梅花鹿(野外种群)等野生动物资源调查,摸清梅花鹿等野生动物资源底数,并视野外资源状况对野化放归的必要性、可行性等进行论证评估。
(二)申报建立自然保护区。目前东丰县区域内并无省级自然保护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第十二条之规定以及“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需由省级保护区晋升”的原则要求,应先建立省级自然保护区,再晋升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下一步,省林草局将根据地方政府需求,指导其做好科考报告、总体规划编写等前期工作,按程序申报建立省级自然保护区。待省级自然保护区建立后,积极推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晋升等工作。
(三)加速基础研发和科学管控。充分利用吉林省梅花鹿产业研究院和中科院特产研究所的科研优势,开展梅花鹿基础性研究及营养生态学、疾病防治等方面研究。
吉林省畜牧业管理局
2021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