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加强省畜牧业管理局新闻发布工作,推进新闻发布工作专业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充分发挥新闻发布宣传在畜牧业发展中舆论引导作用,根据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新闻发布应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正面宣传为主、用事实说话的工作方针,深入宣传省委、省政府关于畜牧业发展的重大决策和政策措施,紧紧围绕全局中心工作,把握正确导向,全面、正确、及时、主动地向社会介绍本局工作的有关情况。
第三条 新闻发布会发布的信息内容:
(一)本机关需要向外界发布的重要工作部署、重大改革措施和阶段性工作目标进展情况。
(二)本机关出台的新政策、新措施需要对外介绍的情况。
(三)针对外界对本机关有关问题的疑虑、误解需要通过媒体统一对外说明、澄清的情况。
(四)重大畜牧业突发事件。
(五)省委、省政府举办的或以省委、省政府名义举办,由省畜牧业管理局承办的重要活动。
(六)其他需主动及时向外界宣传、发布的情况。
第四条 严格规范新闻发布会审批程序
新闻发布会要履行严格的报批程序,经批准后方可发布。首先由涉事的处室(单位)拟订发布事项内容,形成新闻发布稿,报局办公室主任审核,再报分管局领导审定,经主管领导批准后,会同有关处室(单位),按规定程序举行新闻发布会。
第五条 局办公室负责统筹管理、监督指导本机关的新闻发布会工作,有关业务处室(单位)具体负责新闻发布会组织召开。
第六条 新闻发布会的发布人一般由局领导担任,情况特殊的,由局领导指定处室、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新闻发布会的主持人一般由相关处室、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或办公室负责人担任。
媒体记者的通知或邀请、新闻发布会现场组织协调工作由局办公室负责。
第七条 具体负责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的业务处室,应当提前准备并提供以下书面材料:
(一)新闻发布稿,一般不超过三千字,时间不超过二十分钟;
(二)背景材料,介绍与发布会内容有关的情况,为新闻发布稿的补充材料;
(三)答问预案,根据境内外媒体近期内对本机关工作所关注的、在发布会上可能被问及的问题,准备简短答问预案;
(四)主持词,介绍发布会主题、简要背景、发布人、议程等内容;
(五)其他宣传材料或光盘等电子产品。
第八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试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