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8日,吉林省应用区块链技术,在农安县高家店兴晟蛋鸡养殖场,场长李显军开出了第一张蛋品可追溯电子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合格证由吉林省畜牧业管理局委托吉林省森祥科技有限公司开发,在完全符合农业农村部基本要求的前提下,嵌入可追溯二维码,一箱一证,确保合格证信息全程可追溯且不被篡改。
为深入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全国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实施方案》要求,2020年初,吉林省农业农村厅和吉林省畜牧业管理局联合下发了《吉林省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实施方案》。截至7月末,全省畜牧行业开具的纸质食用农产品合格证超10万张,附带合格证上市的畜产品达14000吨。省畜牧业管理局一直积极探索电子合格证制度,早在2019年4月,省畜牧业管理局就和省市场监管厅联合发文,依托“拱e拱”、“鼎e鼎”追溯系统,在省内推广畜禽产品电子合格证,将以往畜产品上市必需的《产地检疫合格证》、《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等纸质证明信息,嵌入到可追溯的二维码中,作为电子合格证,并规定在省内流通的动物产品,扫描电子合格证二维码呈现的电子证书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电子合格证试行一年多的时间,共有超过400万头生猪携带电子合格证上市。此次蛋品可追溯电子合格证,是吉林省畜牧业管理局按照农业农村部的要求,结合我省电子合格证推广现状,将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同覆盖全省的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有机融合,取得明显成效。
7月28日上午,农安县农业农村局相关负责同志带领技术服务人员来到农安县高家店镇兴晟蛋鸡养殖场,向养殖场工作人员普及了推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的重要意义,并现场为养殖场发放适配的打印设备和标签耗材,以及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相关宣传资料。技术人员现场对合格证系统进行演示和培训,直到工作人员可以独立操作。
通过扫描合格证上的二维码,进货商和消费者不仅可以看到养殖主体对产品质量安全的真实承诺,也可以即时了解蛋品的产地、品种及养殖企业等信息。监管部门在巡检过程中一旦发现商品有违法添加等危害消费者饮食安全等问题时,可通过追溯迅速召回,并依法追究责任人责任,真正将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到实处,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是农产品种植养殖生产者在自我管理、自控自检的基础上,自我承诺确保农产品安全的一种新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制度,有助于农产品质量安全由“管出来”向“产出来”转变。下步,我省将重点推广可追溯电子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在畜牧相关领域的应用,打造全省畜产品全流程可追溯生态链,逐步将我省打造成为全国优质安全畜产品基地,为保障人民群众“菜篮子”安全贡献吉林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