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殖档案记载的内容涵盖养殖场平面图、生产记录、饲料、饲料添加剂、兽药使用记录、消毒记录、免疫记录、诊疗记录、动物疫病防疫监测记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记录、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记录和销售记录等各个环节的养殖信息,这些环节相互衔接,记录了完整的养殖活动,通过查阅养殖档案可以了解畜禽从出生到出栏或者死亡的全过程,是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的第一道防线。其中,疫病防疫监测是掌握动物疫病分布特征和发展趋势的重要方法,是评价疫病预防控制措施实施效果、制定科学免疫程序的重要依据,也是及早发现疫病,及时扑灭疫情的有效手段。通过实施畜禽免疫和动物疫病监测,能够有效保障畜禽和畜禽产品的健康。今天就和大家分享动物疫病监测、畜禽免疫和健全免疫档案等相关方面的内容。
一、动物疫病监测
(一)什么是“动物疫病监测”?
动物疫病监测是动物、动物产品质量的重要保障,由法定的机构和人员按国家规定的动物防疫标准,依照法定的检验程序、方法和标准,对动物、动物产品及有关物品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和检测,并依据监测结果进行处理的一种措施。
(二)主要监测病种有哪些?
按照国家和吉林省监测计划要求,主要针对口蹄疫、非洲猪瘟、高致病性禽流感等12种动物疫病定期开展血清学和病原学监测,其中一类动物疫病7种、二类动物疫病5种。
二、动物免疫
(一)一类疫病是指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的第四条规定,一类疫病是指口蹄疫、非洲猪瘟、高致病性禽流感等对有、动物构成特别严重危害,可能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影响,需要采取紧急、严厉的强制预防、控制等措施。
(二)我省目前强制免疫的病种是什么?
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猪瘟、小反刍兽疫、布病。
(三)我省强制免疫用疫苗有哪些?
重组禽流感H5+H7、牛羊O-A口蹄疫型二价、猪O-A口蹄疫型二价、布病、小反刍兽医、猪瘟。
(四)强制免疫主体是谁?
饲养动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履行动物疫病强制免疫义务,按照强制免疫计划和技术规范,对动物实施免疫接种,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免疫档案、加施畜禽标识,保证可追溯。
(五)什么是合理、准确、高效疫苗接种程序?
根据养殖场自身的特点及当地疫病流行的规律,以及免疫抗体检测结果作为依据,制定符合自身养殖场的免疫程序。
(六)强制免疫对规模场、散养畜禽什么要求?
1、规模场,所有畜禽初免后,间隔1个月后进行一次加强免疫,根据免疫抗体监测结果,及时补免;以后每隔4-6个月免疫一次。
2、散养畜禽,在春秋两季对所有易感家畜进行一次集中免疫,每月及时定期补免。有条件的地方可参照规模场免疫程序。
(七)免疫操作时有哪些注射注意事项?
在确定为健康畜禽并在可以免疫范围内的畜禽的基础上,实际操作时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检查包装和标签,详细阅读说明书。外包装要求包装箱牢固、完整、封签或封条无破损,清晰注明名称、规格、生产供苗企业、生产批号、批准文号、有效期;内包装要求封口严密、清晰注明名称、规格、批号,瓶签粘贴牢固、清洁、无破损,油佐剂疫苗无破乳等现象;内外包装注明的事项应一致;疫苗的标签或所附说明书要清晰注明名称、成分、规格、生产供苗企业、批准文号、生产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应、注意事项以及贮藏条件。
2、确实保定:免疫注射前对畜禽一定要做好保定工作,确保人畜安全。具体保定方法,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和畜禽的性情情况来决定。确实保定也是减少应激反应和机械刺激的一种方法,特别是孕畜更要注意保定。
3、局部消毒:剪毛后,先用3%碘酊棉球擦拭,随后用75%酒精棉球拭去碘质,再作注射。注射完毕,应用酒精棉拭去可能渗出的注射液,以防感染。
4、抽取疫苗时,须仔细查看疫苗名称,剂量,药液是否混浊与过期。
5、抽妥药液后,再将针筒内的空气排尽,同时,查看针头是否通畅、锐利;注射的药液量要准确。
6、注射器、注射针头必须严格消毒,要坚持打一针换一个针头。注射器、针头常用的消毒方法是煮沸消毒和高压灭菌消毒。
7、免疫前后做好各项消毒,个人防护以及生物安全相关工作。
(八)疫苗使用时注意哪些事项?
1、疫苗使用要严格按照使用说明书和免疫程序规定的剂量标准及具体要求。切忌对孕畜、病畜、不适龄畜,以及依法调入的在隔离观察期内的等存在疫病风险的畜禽进行免疫。
2、必须使用装有冰袋的保温包,并依据使用量领取疫苗。在保温包内存放疫苗不能超过12小时。
3、需要测真空的疫苗,在使用前必须进行真空检测,确认合格后,方可使用。
4、需要稀释的疫苗,要严格按照使用说明书规定的稀释方法、稀释倍数和稀释剂予以稀释。不带专用稀释液的疫苗应选用蒸馏水、无离子水或生理盐水稀释。所有疫苗不能使用金属容器进行稀释。
5、已开瓶的疫苗,一般应在4小时内使用完毕,禁止使用超时疫苗。疫苗使用说明书有明确要求的,按照疫苗使用说明书执行。
6、注射疫苗时疫苗间免疫应答等技术环节如果有拮抗作用的,注射时应间隔7天以上时间。
7、免疫时出现过敏现象或免疫后出现副反应的,应及时进行治疗。
8、疫苗免疫注射人员要按照规定的技术规范要求免疫操作,做好压尘和防护措施,防范人畜共患病感染。注射时及时更换注射针头,做好各项消毒,避免交叉感染。免疫后应规范、准确填写全省统一的免疫档案。疫苗瓶和针头等应及时回收并统一规范处理,严禁随意抛弃。
以上是动物疫病监测和动物免疫方面的知识内容,是规范记录畜禽养殖档案的前提和基础,也是《动物防疫法》的要求,实施免疫接种、完整记录免疫过程,对于追溯畜禽产品安全,保护养殖场户权益,保障人民群众菜篮子安全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