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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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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畜牧业管理局关于对吉林梅花鹿产业集群第一续建方案的公示

  • 发布时间:2026-07-08 14: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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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6年农业产业融合发展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吉林省农业农村厅吉林省财政厅吉林省畜牧业管理局关于做好2026年农业产业融合发展项目(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农业产业强镇)申报工作的通知》农业农村部乡村产业发展司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项目管理工作规程(试行)有关要求,经企业自愿申报、集群建设县(市、区)审核、集群建设市(州)推荐、省级专家评审农业农村部规范性审查和项目评审等程序,我局按照农业农村部反馈意见对《吉林省梅花鹿产业集群第一次续建方案》进行了修改,现向社会公示。

  本公示有效期截止202671017:00。如有异议,公示有效期间,请以书面材料形式向吉林省畜牧业管理局反映。反映材料需要具体事实并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否则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88906650邮箱:sxmjbgs@sina.com。

  附件:《吉林省梅花鹿产业集群第一次续建方案》

  吉林省畜牧业管理局      

  2026年7月8日

吉林梅花鹿产业集群第一续建方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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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畜牧业管理局关于对吉林梅花鹿产业集群第一续建方案的公示

  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6年农业产业融合发展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吉林省农业农村厅吉林省财政厅吉林省畜牧业管理局关于做好2026年农业产业融合发展项目(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农业产业强镇)申报工作的通知》农业农村部乡村产业发展司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项目管理工作规程(试行)有关要求,经企业自愿申报、集群建设县(市、区)审核、集群建设市(州)推荐、省级专家评审农业农村部规范性审查和项目评审等程序,我局按照农业农村部反馈意见对《吉林省梅花鹿产业集群第一次续建方案》进行了修改,现向社会公示。

  本公示有效期截止202671017:00。如有异议,公示有效期间,请以书面材料形式向吉林省畜牧业管理局反映。反映材料需要具体事实并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否则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88906650邮箱:sxmjbgs@sina.com。

  附件:《吉林省梅花鹿产业集群第一次续建方案》

  吉林省畜牧业管理局      

  2026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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