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6年农业产业融合发展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吉林省农业农村厅吉林省财政厅吉林省畜牧业管理局关于做好2026年农业产业融合发展项目(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农业产业强镇)申报工作的通知》《农业农村部乡村产业发展司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项目管理工作规程(试行)》有关要求,经企业自愿申报、集群建设县(市、区)审核、集群建设市(州)推荐、省级专家评审、农业农村部规范性审查和项目评审等程序,我局按照农业农村部反馈意见对《吉林省梅花鹿产业集群第一次续建方案》进行了修改,现向社会公示。
本公示有效期截止2026年7月10日17:00。如有异议,公示有效期间,请以书面材料形式向吉林省畜牧业管理局反映。反映材料需要具体事实并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否则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88906650,邮箱:sxmjbgs@sina.com。
附件:《吉林省梅花鹿产业集群第一次续建方案》
吉林省畜牧业管理局
2026年7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