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农业农村部乡村产业发展司关于印发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项目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和《吉林省畜牧业产业集群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经企业申请、县级验收,我局委托长春隆实会计师事务所对县级单位报送的验收报告进行省级复核,认为长春世鹿鹿业集团有限公司吉林省梅花鹿产业产加销综合体项目“符合相关要求,可以享受项目补贴政策”,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截止到2026年7月8日17:00),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材料向省畜牧业管理局反映。反映材料要有具体事实,并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431-88906650
吉林省畜牧业管理局
2025年7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