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农业农村部乡村产业发展司(农产品加工指导司)关于印发<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项目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农产综函〔2025〕9号)、《吉林省财政厅 吉林省农业农村厅 吉林省畜牧业管理局关于印发<中央财政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发展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吉财农〔2023〕874号)、《吉林省畜牧业管理局关于印发<吉林省畜牧业产业集群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经县级验收、省级复核等工作程序,现对吉林省中部肉牛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项目(第二批)拟奖补企业认定结果进行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材料向省畜牧业管理局反映。反映材料要有具体事实,并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否则不予受理。
附件:吉林省中部肉牛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项目(第二批)
拟奖补企业名单
吉林省畜牧业管理局
2026年2月12日
(联系电话:0431-8890536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