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吉林省畜牧业管理局财务监督管理办法要求,为规范开展秸秆饲料化利用宣传推广工作,现面向社会公开邀请具备相应资质的机构承担本项目,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信息
1.项目名称:秸秆饲料化利用宣传片及技术推广微视频制作项目
2.项目预算:人民币19.91万元(含税费、后期修改、成果交付等全部费用,超预算报价无效)
3.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全部视频制作并通过项目单位验收(具体可根据需求协商调整)
二、项目内容及技术要求
(一)核心成果要求
1.宣传片:1个,时长6分钟左右,需突出吉林省秸秆资源特点、秸秆饲料化技术优势(如青贮、黄贮和收储体系建设等)、产业落地案例及经济效益,风格兼具专业性与传播性,适配政府会议、展会、官方平台播放。
2.系列微视频:“秸秆饲料那些事儿”主题,共9个,单个时长2-3分钟,聚焦“技术原理科普、农户操作指南”等细分方向,适配短视频平台(如抖音、微信视频号)传播,画面简洁、语言通俗。
(二)服务范围
包含但不限于:项目整体策划(需结合吉林省畜牧业发展实际)、脚本撰写(需经甲方审核确认后方可拍摄)、素材整理(含实地取景、人物访谈、动画演示等)、专业团队拍摄(需提供拍摄设备清单及团队分工)、视频剪辑(含字幕、配乐、特效)、后期包装(含甲方LOGO、项目标识)及成果修改(免费提供不超过3次修改服务)。
三、投标人资质条件(需提供对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服务能力;
2.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及健全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24年度第三方财务审计报告(无亏损记录,且报表完整);
3.具有履行合同必需的设备(如 4K 摄像机、后期剪辑工作站等,需列表说明设备型号及数量)和专业技术能力(需提供核心团队成员简历,含从业年限、类似项目经验);
3.提供2025年2月-7月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完税凭证(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免缴证明)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需包含人员姓名、险种);
4.近3年(2022年1月1日至今)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需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5.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自然人,或存在股份关联的企业,不得同时申报;若出现此情况,相关申报均视为无效;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报,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7.未被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需提供“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记录截图,查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止);
8.近3年(2022年1月1日至今)具有至少1项政府类宣传片/微视频制作类似业绩(需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含项目名称、服务内容、签订时间、双方盖章页,无合同视为无效业绩);
9.持有有效期内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需提供证书复印件,证书范围需包含“广播电视节目制作”);
四、响应文件要求及提交方式
(一)响应文件组成(需按以下顺序胶装成册,一式3份,正本1份、副本2份,封面注明“正本/副本”)
1.封面(需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全称、联系人及电话、提交日期,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附授权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需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3.资质证明材料(按本公告第三条 “资质条件” 逐项整理);
4.技术方案(含项目策划思路、脚本框架、拍摄计划、团队配置、交付成果清单、质量保障措施);
5.报价文件(需明细各项服务单价、总价,加盖公章,报价唯一且不得超预算);
6.业绩材料及视频制作案例证明;
7.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截图;
8.服务承诺(含交付时间、修改次数、售后保障等)。
(二)密封要求
响应文件需整体密封,密封袋封面注明“2025年吉林省秸秆饲料化利用宣传片及技术推广微视频制作项目响应文件-投标人:XXX公司”,密封处加盖公司公章(骑缝章)。
(三)提交时间及地点
1.截止时间:2025年9月5日16:00(逾期送达或未密封的文件不予受理);
2.提交方式:
现场提交: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1486号吉林省畜牧业管理局饲料饲草处(505室);
邮寄提交:收件人赵锐,联系电话0431-88906875,邮寄地址同上(以快递签收时间为准,建议选择顺丰、EMS 等可追溯物流,逾期签收视为无效);
3.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1:30、13:30-17:00(联系人:赵锐,电话:0431-88906875)。
五、评审与公示
1.评审原则: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指标及权重如下:
资质符合性(20%):是否满足全部资质要求,证明材料完整性;
技术方案(40%):策划思路与项目需求匹配度、脚本框架合理性、团队专业度;
业绩与案例(20%):类似业绩质量、电影制作案例水平;
报价合理性(15%):报价在预算内且与服务内容匹配;
服务承诺(5%):交付时间、修改保障、售后方案可行性。
2.评审组织:吉林省畜牧业管理局组织评审小组(由纪检、财务、采购相关人员组成)开展评审,择优确定1家中标机构; 3.结果公示:评审结果将在吉林省畜牧业管理局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
4.异议处理:公示期内有异议的,需以书面形式提交(加盖异议方公章,注明异议理由及相关证明材料),送至吉林省畜牧业管理局(地址: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1486号,联系电话:0431-88906875),逾期不予受理。
六、其他说明
1.投标人需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取消申报资格并列入不良记录;
2.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吉林省畜牧业管理局饲料饲草处负责解释。
吉林省畜牧业管理局
2025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