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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吉林省畜牧业管理局关于2024年执业兽医师资格申请与授予的公告

  • 发布时间:2024-10-08 15:3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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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委员会公告农医考公告第34号》要求,现就2024年吉林省执业兽医资格申请与授予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成绩查询及合格分数线

  (一)成绩查询。2024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成绩将于2024年10月9日正式公布,吉林省考生可以登陆中国兽医网(http://www.cadc.net.cn)“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网上信息平台”查询本人成绩。

  (二)合格分数线。2024年一次性报考全部4门学科的,兽医全科类执业兽医师和执业助理兽医师合格分数线分别为230分和202分,水生动物类执业兽医师和执业助理兽医师合格分数线分别为228分和214分。

  2024年报考部分科目的,60分为单科合格分数线,单科合格成绩3年内有效;报考全部科目的,如总分虽未达到合格分数线但单科达到60分的,单科合格成绩3年内有效。

  二、资格授予申请

  吉林省全国执业兽医资格申请与授予工作每年度开展1次,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务必于2024年10月11日至10月24日登录中国兽医网(http://www.cadc.net.cn),提交执业兽医资格申请。

  报考部分科目的,单科成绩合格的无法申请,待全部科目达到合格分数线后方可进行申请。

  考试通过的全日制高校在校生,应取得学历后(学信网可查询到),按照当年资格申请与授予公告规定时间进行执业兽医资格申请。

  三、证书获取

  2024年起,吉林省全面实行执业兽医资格证书电子证照,不再印发纸质证书,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推行执业兽医资格证书电子证照的通知》(农办牧〔2023〕13号),执业兽医资格证书电子证照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对达到合格分数线且提交申请的考生,审核通过后将在吉林省畜牧业管理局(http://xmy.jl.gov.cn/)官网公示,公示结束后,无异议的,由吉林省畜牧业管理局颁发执业兽医资格证书。

  取得执业兽医资格的人员可于2024年11月18日后,通过“吉事办”APP或小程序,在“我的证照”、“全部证照”中添加、查询、展示、下载本人执业兽医资格证书电子证照;也可登录“吉林省网上办事大厅”,点击“我的”进入“个人中心”,在“我的证照”栏目,查询、下载执业兽医资格证书电子证照。

  四、证书补发申请

  2024年起,吉林省不再受理变更个人信息之外的执业兽医资格证书补发申请事项,变更个人信息的证书补发申请,请于2024年10月11日至10月24日登录中国兽医网“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网上信息平台”提交补发执业兽医证书的申请,审核通过后,可于2024年11月18日后查询变更后的本人电子证照。

  咨询电话:0431-88906641、0431-88906671

  特此公告。           

  吉林省畜牧业管理局

  2024年10月8日

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委员会公告农医考公告第34号.pdf
2024年执业兽医师资格申请与授予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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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畜牧业管理局关于2024年执业兽医师资格申请与授予的公告

  根据《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委员会公告农医考公告第34号》要求,现就2024年吉林省执业兽医资格申请与授予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成绩查询及合格分数线

  (一)成绩查询。2024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成绩将于2024年10月9日正式公布,吉林省考生可以登陆中国兽医网(http://www.cadc.net.cn)“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网上信息平台”查询本人成绩。

  (二)合格分数线。2024年一次性报考全部4门学科的,兽医全科类执业兽医师和执业助理兽医师合格分数线分别为230分和202分,水生动物类执业兽医师和执业助理兽医师合格分数线分别为228分和214分。

  2024年报考部分科目的,60分为单科合格分数线,单科合格成绩3年内有效;报考全部科目的,如总分虽未达到合格分数线但单科达到60分的,单科合格成绩3年内有效。

  二、资格授予申请

  吉林省全国执业兽医资格申请与授予工作每年度开展1次,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务必于2024年10月11日至10月24日登录中国兽医网(http://www.cadc.net.cn),提交执业兽医资格申请。

  报考部分科目的,单科成绩合格的无法申请,待全部科目达到合格分数线后方可进行申请。

  考试通过的全日制高校在校生,应取得学历后(学信网可查询到),按照当年资格申请与授予公告规定时间进行执业兽医资格申请。

  三、证书获取

  2024年起,吉林省全面实行执业兽医资格证书电子证照,不再印发纸质证书,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推行执业兽医资格证书电子证照的通知》(农办牧〔2023〕13号),执业兽医资格证书电子证照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对达到合格分数线且提交申请的考生,审核通过后将在吉林省畜牧业管理局(http://xmy.jl.gov.cn/)官网公示,公示结束后,无异议的,由吉林省畜牧业管理局颁发执业兽医资格证书。

  取得执业兽医资格的人员可于2024年11月18日后,通过“吉事办”APP或小程序,在“我的证照”、“全部证照”中添加、查询、展示、下载本人执业兽医资格证书电子证照;也可登录“吉林省网上办事大厅”,点击“我的”进入“个人中心”,在“我的证照”栏目,查询、下载执业兽医资格证书电子证照。

  四、证书补发申请

  2024年起,吉林省不再受理变更个人信息之外的执业兽医资格证书补发申请事项,变更个人信息的证书补发申请,请于2024年10月11日至10月24日登录中国兽医网“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网上信息平台”提交补发执业兽医证书的申请,审核通过后,可于2024年11月18日后查询变更后的本人电子证照。

  咨询电话:0431-88906641、0431-88906671

  特此公告。           

  吉林省畜牧业管理局

  2024年10月8日

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委员会公告农医考公告第34号.pdf
2024年执业兽医师资格申请与授予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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