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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畜牧养殖大村大学生兽医培训计划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2-09-16 16:3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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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长春新区、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吉林省畜牧养殖大村大学生兽医培训计划》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2年9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吉林省畜牧养殖大村大学生

  兽医培训计划

  为切实加强基层兽医队伍建设,提升兽医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和水平,全面促进全省畜牧业高质量发展,按照《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省政府重点工作目标责任制的通知》(吉政办发〔2022〕1号)要求,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乡村人才队伍建设部署要求,围绕实施“秸秆变肉”暨千万头肉牛建设工程,以提升乡村兽医公共服务能力为核心,以推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为主线,全面实施全省畜牧养殖大村大学生兽医培训计划,为符合要求的村兽医提供学历提升和能力提升教育,逐步实现畜牧养殖大村“一村一名大学生兽医”目标,为乡村产业振兴、促进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专业化人才队伍保障。

  二、工作目标

  按照逐步实施、有序推进的原则,从2022年起,启动畜牧养殖大村大学生兽医培训计划试点工作,利用3—5年时间完成全省畜牧养殖大村兽医配备和教育培训工作,努力建设一支专业化程度高、业务水平精、职业道德好的村兽医队伍。

  ——2022年底前,完成以肉牛养殖大村为重点的500个村兽医配备试点。

  ——2023年底前,从畜牧养殖大村中再筛选500个村,累计完成1000个村兽医配备。同步启动村兽医学历提升和能力提升计划。

  ——2024年至2025年底前,按照每年至少完成500个村兽医配备目标,全省累计完成不少于2000个村兽医配备。布点村兽医学历提升和能力提升完成率20%以上。

  ——2026年至2027年底前,累计完成不少于3000个村兽医配备,实现全省所有肉牛养殖大村和其他畜牧养殖大村应配尽配,村兽医学历提升和能力提升完成率50%以上。

  三、主要任务

  (一)科学界定选配范围优先从村级动物防疫员、繁改员、乡村兽医等人员中,选配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具有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热爱兽医事业,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自愿服务乡村的人员确定为村兽医。利用“三支一扶”、兽医社会化服务等政策,动员和鼓励已取得大专以上学历、动物医学领域相关专业的高校毕业生、执业兽医、特聘动物防疫专员等能够为乡村提供兽医服务的人员确定为村兽医。拓展延伸服务择优从动物诊疗机构、畜禽养殖、兽药饲料生产经营等畜牧兽医社会化服务组织和企业、以及非兽医专业返乡待业青年中,选拔具有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年龄在40周岁以下,自愿回乡从事兽医服务工作的人员确定为村兽医。

  (二)分类开展教育培训。由省畜牧局会同省省教育厅制定《大学生村兽医学历提升方案》,符合国家相关招生政策规定的村兽医,可通过成人继续教育和高职(专科)教育等方式实现学历提升。要利用好高素质农民培育、职业技能培训等政策,组织开展兽医相关理论、实践等职业技能培训,切实提升村兽医实操技能和业务水平。

  (三)保持村兽医队伍稳定。

  1.明确学习待遇。参加学历提升和能力提升的村兽医免交学费和培训费,参加学历提升录取的村兽医在校期间按规定享受学生资助政策。

  2.提高服务收入。各地要结合实际,明确村兽医工作职责及服务内容,在支持村兽医开展有偿技术服务的基础上,采取购买防疫社会化服务或鼓励、帮助和支持兽药饲料生产经营企业等与村兽医签订有偿劳务合作协议等多种形式,千方百计提高和稳定村兽医收入。

  3.增强岗位吸引力。各地要立足本地兽医公共卫生服务发展需要,积极协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机构编制等部门,通过开发设置公益性岗位、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进一步提高村兽医岗位待遇,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高校毕业生留吉工程提供人才保障。

  四、方法步骤

  (一)调研摸底。2022年9月20日前由市(州)组织县(市、区)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深入开展调查摸底,结合年度目标,重点摸清养殖大村村防疫员、乡村兽医以及其他畜牧兽医人员从业情况等,2022年重点以“吉牛云”平台数据为基准,率先从1956个肉牛养殖大村中至少摸排1000个村兽医人员底数,为实现本年度500名村兽医配备试点和2023年工作目标奠定基础。

  (二)人员配备2022年9月底前各地结合2022年度目标(见附件1),按照畜禽养殖量、养殖区域等确定年度应布点配备的村数及村兽医数,可实施“一村一点”或“联合布点”,做到“应布尽布、应配尽配”。从2023年起,各市(州)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要于每年6月底前,将本年度《村兽医配备情况统计表》(见附件2)报省畜牧局。

  (三)计划实施省畜牧局根据全省村兽医配备情况及学历提升和能力提升需求,审核确定纳入提升计划人员,启动提升计划。各地组织列入提升计划的村兽医填写《<吉林省畜牧养殖大村大学生兽医培训计划>教育提升申请表》(见附件3),由市(州)兽医行政主管部门汇总后于每年12月底前报省畜牧局。公益性岗位及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相关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部署要求,结合本地实际组织实施。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启动全省畜牧养殖大村大学生兽医培训计划,既是全省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和实施“秸秆变肉”暨千万头肉牛建设工程的迫切需要,也是进一步夯实基层兽医服务体系的重要举措,已列入省委、省政府2022年民生实事和2022年省政府重点工作目标责任制。各地要对计划实施工作高度重视,纳入重要议程,组织畜牧、农业农村、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机构编制、财政等部门及相关院校密切协作,认真开展好村兽医配备和教育培训等工作。

  (二)广泛宣传动员。各地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和新媒体等载体,广泛开展政策宣传,积极推进目标任务落实。要讲清政策,维护好基层兽医队伍稳定,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积极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三)强化责任落实。县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要与村兽医签订服务协议书及学历提升后在村服务不少于5年的履约承诺书,按照《乡村兽医管理办法》,做好村兽医备案及从业管理工作。要建立健全村兽医档案管理及岗位考核激励机制,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要注重实用技能人才培养,科学制定跟踪培养计划,将理论与实践有机结合,切实筑牢农村兽医卫生服务网底。各相关院校、培训机构要健全完善教学管理制度,积极推进教学与生产对接,开发建设配套教学资源,合理安排教学实践活动,注重提高学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努力提升人才培养质量。

  (四)强化经费保障。2022年购买村兽医防疫社会化服务经费,各地可在省级乡村振兴专项资金“肉牛大村购买防疫服务”经费中试点试行予以支持。后续年度村兽医教育培养、购买防疫社会化服务经费在省级部门预算和专项资金中统筹解决。鼓励各地予以配套支持。

  附件:1.2022年全省村兽医配备指标分配计划表

  2.×××市(州)村兽医配备情况统计表(年度)

  3.《吉林省畜牧养殖大村大学生兽医培训计划》教育培养申请表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畜牧养殖大村大学生兽医培训计划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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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畜牧养殖大村大学生兽医培训计划的通知

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长春新区、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吉林省畜牧养殖大村大学生兽医培训计划》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2年9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吉林省畜牧养殖大村大学生

  兽医培训计划

  为切实加强基层兽医队伍建设,提升兽医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和水平,全面促进全省畜牧业高质量发展,按照《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省政府重点工作目标责任制的通知》(吉政办发〔2022〕1号)要求,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乡村人才队伍建设部署要求,围绕实施“秸秆变肉”暨千万头肉牛建设工程,以提升乡村兽医公共服务能力为核心,以推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为主线,全面实施全省畜牧养殖大村大学生兽医培训计划,为符合要求的村兽医提供学历提升和能力提升教育,逐步实现畜牧养殖大村“一村一名大学生兽医”目标,为乡村产业振兴、促进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专业化人才队伍保障。

  二、工作目标

  按照逐步实施、有序推进的原则,从2022年起,启动畜牧养殖大村大学生兽医培训计划试点工作,利用3—5年时间完成全省畜牧养殖大村兽医配备和教育培训工作,努力建设一支专业化程度高、业务水平精、职业道德好的村兽医队伍。

  ——2022年底前,完成以肉牛养殖大村为重点的500个村兽医配备试点。

  ——2023年底前,从畜牧养殖大村中再筛选500个村,累计完成1000个村兽医配备。同步启动村兽医学历提升和能力提升计划。

  ——2024年至2025年底前,按照每年至少完成500个村兽医配备目标,全省累计完成不少于2000个村兽医配备。布点村兽医学历提升和能力提升完成率20%以上。

  ——2026年至2027年底前,累计完成不少于3000个村兽医配备,实现全省所有肉牛养殖大村和其他畜牧养殖大村应配尽配,村兽医学历提升和能力提升完成率50%以上。

  三、主要任务

  (一)科学界定选配范围优先从村级动物防疫员、繁改员、乡村兽医等人员中,选配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具有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热爱兽医事业,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自愿服务乡村的人员确定为村兽医。利用“三支一扶”、兽医社会化服务等政策,动员和鼓励已取得大专以上学历、动物医学领域相关专业的高校毕业生、执业兽医、特聘动物防疫专员等能够为乡村提供兽医服务的人员确定为村兽医。拓展延伸服务择优从动物诊疗机构、畜禽养殖、兽药饲料生产经营等畜牧兽医社会化服务组织和企业、以及非兽医专业返乡待业青年中,选拔具有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年龄在40周岁以下,自愿回乡从事兽医服务工作的人员确定为村兽医。

  (二)分类开展教育培训。由省畜牧局会同省省教育厅制定《大学生村兽医学历提升方案》,符合国家相关招生政策规定的村兽医,可通过成人继续教育和高职(专科)教育等方式实现学历提升。要利用好高素质农民培育、职业技能培训等政策,组织开展兽医相关理论、实践等职业技能培训,切实提升村兽医实操技能和业务水平。

  (三)保持村兽医队伍稳定。

  1.明确学习待遇。参加学历提升和能力提升的村兽医免交学费和培训费,参加学历提升录取的村兽医在校期间按规定享受学生资助政策。

  2.提高服务收入。各地要结合实际,明确村兽医工作职责及服务内容,在支持村兽医开展有偿技术服务的基础上,采取购买防疫社会化服务或鼓励、帮助和支持兽药饲料生产经营企业等与村兽医签订有偿劳务合作协议等多种形式,千方百计提高和稳定村兽医收入。

  3.增强岗位吸引力。各地要立足本地兽医公共卫生服务发展需要,积极协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机构编制等部门,通过开发设置公益性岗位、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进一步提高村兽医岗位待遇,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高校毕业生留吉工程提供人才保障。

  四、方法步骤

  (一)调研摸底。2022年9月20日前由市(州)组织县(市、区)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深入开展调查摸底,结合年度目标,重点摸清养殖大村村防疫员、乡村兽医以及其他畜牧兽医人员从业情况等,2022年重点以“吉牛云”平台数据为基准,率先从1956个肉牛养殖大村中至少摸排1000个村兽医人员底数,为实现本年度500名村兽医配备试点和2023年工作目标奠定基础。

  (二)人员配备2022年9月底前各地结合2022年度目标(见附件1),按照畜禽养殖量、养殖区域等确定年度应布点配备的村数及村兽医数,可实施“一村一点”或“联合布点”,做到“应布尽布、应配尽配”。从2023年起,各市(州)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要于每年6月底前,将本年度《村兽医配备情况统计表》(见附件2)报省畜牧局。

  (三)计划实施省畜牧局根据全省村兽医配备情况及学历提升和能力提升需求,审核确定纳入提升计划人员,启动提升计划。各地组织列入提升计划的村兽医填写《<吉林省畜牧养殖大村大学生兽医培训计划>教育提升申请表》(见附件3),由市(州)兽医行政主管部门汇总后于每年12月底前报省畜牧局。公益性岗位及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相关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部署要求,结合本地实际组织实施。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启动全省畜牧养殖大村大学生兽医培训计划,既是全省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和实施“秸秆变肉”暨千万头肉牛建设工程的迫切需要,也是进一步夯实基层兽医服务体系的重要举措,已列入省委、省政府2022年民生实事和2022年省政府重点工作目标责任制。各地要对计划实施工作高度重视,纳入重要议程,组织畜牧、农业农村、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机构编制、财政等部门及相关院校密切协作,认真开展好村兽医配备和教育培训等工作。

  (二)广泛宣传动员。各地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和新媒体等载体,广泛开展政策宣传,积极推进目标任务落实。要讲清政策,维护好基层兽医队伍稳定,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积极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三)强化责任落实。县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要与村兽医签订服务协议书及学历提升后在村服务不少于5年的履约承诺书,按照《乡村兽医管理办法》,做好村兽医备案及从业管理工作。要建立健全村兽医档案管理及岗位考核激励机制,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要注重实用技能人才培养,科学制定跟踪培养计划,将理论与实践有机结合,切实筑牢农村兽医卫生服务网底。各相关院校、培训机构要健全完善教学管理制度,积极推进教学与生产对接,开发建设配套教学资源,合理安排教学实践活动,注重提高学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努力提升人才培养质量。

  (四)强化经费保障。2022年购买村兽医防疫社会化服务经费,各地可在省级乡村振兴专项资金“肉牛大村购买防疫服务”经费中试点试行予以支持。后续年度村兽医教育培养、购买防疫社会化服务经费在省级部门预算和专项资金中统筹解决。鼓励各地予以配套支持。

  附件:1.2022年全省村兽医配备指标分配计划表

  2.×××市(州)村兽医配备情况统计表(年度)

  3.《吉林省畜牧养殖大村大学生兽医培训计划》教育培养申请表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畜牧养殖大村大学生兽医培训计划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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