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牧医发〔2016〕269号
吉林省畜牧业管理局关于举办国家兽药
产品追溯系统经营环节试点工作培训班的通知
各市(州)、县(市、区)畜牧业管理局,长白山管委会环资局:
为贯彻落实好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兽药经营追溯试点工作的通知》(农办医〔2016〕22号)精神,结合全省实际,省局决定组织召开“国家兽药产品追溯系统经营环节试点培训班”,对兽药经营环节追溯试点工作中的兽药管理人员和试点企业进行技术培训,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和地点
(一)培训时间:2016年11月3日,会期1天。11月2日报到。
(二)培训地点:长春西点宾馆(长春市净月旅游开发区博硕路1399号与新城大街交汇处东北角,吉林警察学院院内)。
二、参加人员
1、各市(州)、县(市、区)兽药管理工作人员1名。
2、各市州(含公主岭、梅河口)经营环节试点企业(原则上每个县1个)技术骨干1名。
三、培训内容
1、介绍经营环节兽药追溯试点工作背景、内容及相关操作。
2、对兽药管理人员试点企业进行国家兽药经营进销存系统应用技术培训,内容包括兽药经营进销存系统介绍、兽药经营进销存系统操作及数据采集操作等。
3、兽药追溯码扫描设备应用现场操作与讲解。
4、兽药管理人员监管经营企业使用国家兽药经营进销存系统工作,并组织对辖区经营企业培训。
四、有关要求
1、各地要从加强兽药质量安全监管、保障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的大局出发,高度重视国家兽药经营进销存系统经营环节试点培训工作,选拔精干的兽药管理人选,选派基础好、实力强、积极性高且具备示范作用的兽药经营企业参加培训,切实做好兽药经营环节追溯试点实施工作。
2、以市(州)为单位统一组织报名,按要求填好参会回执(见附件),于10月27日前将电子版回执发至94265113@qq.com。
3、参会人员要严格按照报到时间和地点准时报到。
4、参加试点企业须自带笔记本电脑,并在培训前完成注册、审核、下载、验证等准备工作。
附件:参加培训回执
吉林省畜牧业管理局
2016年10月20日
(联系人:郝春秀 联系电话:0431-88906641 13009019431 传真:0431-889066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