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牧人发〔2015〕180号
吉林省畜牧业管理局
关于2015年农业系列(畜牧、兽医)专业
技术资格评审答辩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市(州)畜牧业管理局,长白山管委会环资局,公主岭市、梅河口市畜牧业管理局,局直属事业单位: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印发<2015年全省职称评聘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吉人社办字﹝2015﹞54号)精神及职称评审工作会议要求,为探索多元化的职称评审方式,提高职称评价的准确性,使职称更能体现专业技术人员的真实水平,针对畜牧兽医专业技术人员多数分布在基层一线和实践性较强的特点,在职称评审中采取材料评审与答辩相结合的方式,所有申评人员不论是否破格,都要参加答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义
答辩是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的重要环节,是对申报职称人员的专业素质和工作能力、运用专业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的一次综合检查,是评委会准确评价专业技术人员水平及能力的重要依据。
二、答辩对象
答辩对象为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人社部门以及所属评委会对评审资格和申报材料进行审查核实及公示无异议,报省人社厅申请例会并获准后,符合申报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
例会拟定于9月下旬进行,答辩的具体时间、地点于例会前5个工作日(9月中旬左右)公布。
详情请关注吉林现代牧业网(
http://www.jlxm.gov.cn)。
三、组织实施
此次职称评审答辩工作的组织由吉林省(高)中级畜牧兽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负责,答辩前根据专业及人员层次类别成立多个专业答辩小组,具体负责答辩和成绩评定工作。答辩小组成员在本系列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确定。整个答辩工作由纪检部门人员全程监督,以确保答辩工作公开、公平和公正。
四、答辩程序
(一)专家初审。在答辩例会前对答辩专家进行封闭,认真审核申评材料并确定每一位申评人员的答辩题目。
(二)现场答辩。按省(市、非公经济组织)、县(区)、乡(镇)三个层次组建答辩小组,分组进行答辩。每人答辩时间一般不超过5分钟。
1、答辩小组组长宣布参加答辩人员的姓名、单位。每组答辩顺序随机抽签确定。
2、答辩人先作自我介绍,简要介绍自己的学历、专业、参加工作时间、目前承担的具体工作和主要业绩成果。
3、答辩人自述后答辩组长提问,答辩人一一作答。
(三)成绩评定。提问和答辩结束后,答辩小组成员根据答辩成绩评定标准对答辩情况进行综合评分并给出成绩。评定标准按A、B、C三个档次掌握,A档为优秀,B档为合格,C档为不合格,其中C档占40%比例,并在例会评审时,按30%比例进行淘汰。
五、有关要求
(一)例会答辩专家要严格执行答辩的标准条件,并签订《专家承诺书》。
(二)参加答辩人员要严格遵守会场秩序,将通信设备置于关闭状态,按时参加答辩,对无故迟到或缺席者按未通过处理。
(三)答辩结束的人员要及时离开现场,不准在会场附近大声喧哗或议论答辩情况。
吉林省畜牧业管理局
2015年8月14日
(联系人:刘宏伟 联系电话:8890667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