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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省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25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 发布时间:2015-07-0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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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牧办议〔 2015〕127号                              签发人:裴 中
 
翟喜林委员:
您在省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我省草原生态保护建设情况的建议》(第 25号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发挥政府引导作用,高位推动草原保护与建设的问题
一直以来,我省高度重视草原保护和建设工作,在草原保护和建设过程中,各级政府和草原行政主管部门始终发挥着主导作用,使我省草原保护和建设的各项政策得到全面落实。我省在完善以家庭承包责任制为主体的草原承包经营体系的基础上,不断加强草畜平衡、禁牧、休牧和划区轮牧等制度方面的建设,使草原禁牧、休牧更加科学、更加合理、更易于实施。全省各县(市、区)定期以政府令或通告的形式发布禁牧令、休牧令,明确禁牧、休牧的具体时间和范围。 2014年末,全省已落实草原禁牧休牧面积2328万亩,其中,禁牧草原1677万亩、休牧草原651万亩。通过多年的退牧还草工程建设,我省西部的草原植被呈现良好的恢复势头,草地平均高度、盖度和产量都有显著增加,草原裸地面积逐渐减少,进一步改善草原景观,西部草原碱斑恢复率达到35%,全省草原生态建设基本实现了由局部好转向普遍改善的转变。国家从2011年开始,在内蒙古、新疆等8省区实施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我省从2012年开始执行国家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为落实好国家草原补奖政策,我省对西部草原进行全面禁牧,省畜牧业局会同省财政厅联合下发了《吉林省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实施方案》(吉牧联发〔2012〕28号),实施禁牧补助、牧草良种补贴和牧户生产资料综合补贴等惠民政策,推动了我省草原保护和建设工作。
二、关于落实责任制,调动建设和保护草原的积极性的问题
我省从 2000年开始,对草原实行了家庭承包经营,截止到2014年末,全省累计落实草原承包面积1800万亩,约占可利用草原面积的76.6%。通过实行草原承包经营制度,赋予农牧民长期稳定的草原使用权,将人、畜、草基本生产要素统一于家庭经营之中,增强了农牧民使用草原的主人翁意识,调动了农牧民对草原建设和投入的积极性,遏制了各种破坏草原的行为。今年,省畜牧业局印发了《吉林省草原确权承包登记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吉牧草发〔2015〕93号),使草原承包工作得到了进一步的明确和规范。
三、关于拓宽融资渠道,加强草原保护建设,提高防灾减灾能力的问题
近年来,我省不断加强草原保护和防灾减灾能力建设,每年省财政都划拨一部分资金专门用于草原保护和防灾减灾能力建设。但由于划拨资金有限,我省现阶段草原保护和防灾减灾能力建设经费仍存在较大缺口。因此,我省从 2014年开始进行了草原保护建设融资方面的探索,并在洮南市和扶余市开展了试点工作,但截至目前,尚未显现出明显成效。下一步,我们将视试点工作开展情况,不断总结经验,努力拓宽草原保护建设融资渠道。今年,省畜牧局将利用国家草原补奖绩效奖励资金,在草原保护和防灾减灾能力建设方面加大投入力度,用于开展草原围栏建设项目,主要对采用桩网围栏保护、水泥灌桩、安装铁丝刺网或者修建沟壑等项目进行补助。
四、关于整合资源要素,推进草原生产经营模式转变方面的问题
2014年,省畜牧业局在草原建设方面开始探索整合各方面资源要素,推进草原生产经营模式转变的方法。 2015年初,在部署草原重点工作时,对此项工作进行了专门部署,决定采取项目管理的方式投入7258万元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农牧民、经济合作组织、企业等开展草原恢复治理、食草畜禽饲养方式转变等方面项目的建设补助。同时,我省开展了饲草生产加工企业示范项目,主要对饲草加工企业饲草饲料加工设备购置、维护、加工车间及存贮库改扩建等项目进行补助等。
五、关于加大研究推广力度,为草原生态治理提供重要的科技支持的问题
目前,我省在草原生态治理方面的科技投入相对滞后,工作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省畜牧业局将积极协调省科技厅等有关部门和相关科研院所,加大草原生态治理方面的科技研究和推广,为我省草原建设和生态治理提供更为有效的科技支持。现阶段我省在草原生态治理方面主要开展了以下四个项目:一是苜蓿草示范区项目,对开展优良草品种引进推广,增加灌溉设施设备,改善生产条件等项目进行补助;二是“三化”草场治理项目,主要对推广幼苗移栽、浇灌等技术、加大“三化”草场治理等项目进行补助;三是优质牧草种植示范项目,主要对优质牧草良种引进、种植、购置滴灌设施等项目进行补助;四是草种繁育基地建设项目,主要对新建的草种繁育企业新品种引进、田间工程建设、生产设施和仪器设备购置等项目进行补助。
六、关于抓住关键环节,扎实稳妥推进禁牧舍饲工作的问题
省畜牧业局高度重视草原建设,积极推进我省禁牧舍饲工作。目前,在我省实施的“草变肉”工程中,每年均投入 1000万元用于推进禁牧舍饲工作,并对禁牧舍饲实施以奖代补政策。下一步,省畜牧局将从推广畜禽品种、推进调整饲料结构等方面进行积极探索,推进禁牧舍饲,加强对草原的保护。同时,加大各级草原监理部门执法力度,积极开展执法培训,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今年3月,在大安市农贸大集上,省畜牧业局与农业部相关部门共同举办了我省草原普法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对我省今年的草原普法工作进行了全面宣传。
 
 
联系人:  张 涛  联系电话:0431-88906862
 
 
 
 
                                                                     吉林省畜牧业管理局
                                                                         2015年 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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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省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25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吉牧办议〔 2015〕127号                              签发人:裴 中
 
翟喜林委员:
您在省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我省草原生态保护建设情况的建议》(第 25号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发挥政府引导作用,高位推动草原保护与建设的问题
一直以来,我省高度重视草原保护和建设工作,在草原保护和建设过程中,各级政府和草原行政主管部门始终发挥着主导作用,使我省草原保护和建设的各项政策得到全面落实。我省在完善以家庭承包责任制为主体的草原承包经营体系的基础上,不断加强草畜平衡、禁牧、休牧和划区轮牧等制度方面的建设,使草原禁牧、休牧更加科学、更加合理、更易于实施。全省各县(市、区)定期以政府令或通告的形式发布禁牧令、休牧令,明确禁牧、休牧的具体时间和范围。 2014年末,全省已落实草原禁牧休牧面积2328万亩,其中,禁牧草原1677万亩、休牧草原651万亩。通过多年的退牧还草工程建设,我省西部的草原植被呈现良好的恢复势头,草地平均高度、盖度和产量都有显著增加,草原裸地面积逐渐减少,进一步改善草原景观,西部草原碱斑恢复率达到35%,全省草原生态建设基本实现了由局部好转向普遍改善的转变。国家从2011年开始,在内蒙古、新疆等8省区实施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我省从2012年开始执行国家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为落实好国家草原补奖政策,我省对西部草原进行全面禁牧,省畜牧业局会同省财政厅联合下发了《吉林省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实施方案》(吉牧联发〔2012〕28号),实施禁牧补助、牧草良种补贴和牧户生产资料综合补贴等惠民政策,推动了我省草原保护和建设工作。
二、关于落实责任制,调动建设和保护草原的积极性的问题
我省从 2000年开始,对草原实行了家庭承包经营,截止到2014年末,全省累计落实草原承包面积1800万亩,约占可利用草原面积的76.6%。通过实行草原承包经营制度,赋予农牧民长期稳定的草原使用权,将人、畜、草基本生产要素统一于家庭经营之中,增强了农牧民使用草原的主人翁意识,调动了农牧民对草原建设和投入的积极性,遏制了各种破坏草原的行为。今年,省畜牧业局印发了《吉林省草原确权承包登记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吉牧草发〔2015〕93号),使草原承包工作得到了进一步的明确和规范。
三、关于拓宽融资渠道,加强草原保护建设,提高防灾减灾能力的问题
近年来,我省不断加强草原保护和防灾减灾能力建设,每年省财政都划拨一部分资金专门用于草原保护和防灾减灾能力建设。但由于划拨资金有限,我省现阶段草原保护和防灾减灾能力建设经费仍存在较大缺口。因此,我省从 2014年开始进行了草原保护建设融资方面的探索,并在洮南市和扶余市开展了试点工作,但截至目前,尚未显现出明显成效。下一步,我们将视试点工作开展情况,不断总结经验,努力拓宽草原保护建设融资渠道。今年,省畜牧局将利用国家草原补奖绩效奖励资金,在草原保护和防灾减灾能力建设方面加大投入力度,用于开展草原围栏建设项目,主要对采用桩网围栏保护、水泥灌桩、安装铁丝刺网或者修建沟壑等项目进行补助。
四、关于整合资源要素,推进草原生产经营模式转变方面的问题
2014年,省畜牧业局在草原建设方面开始探索整合各方面资源要素,推进草原生产经营模式转变的方法。 2015年初,在部署草原重点工作时,对此项工作进行了专门部署,决定采取项目管理的方式投入7258万元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农牧民、经济合作组织、企业等开展草原恢复治理、食草畜禽饲养方式转变等方面项目的建设补助。同时,我省开展了饲草生产加工企业示范项目,主要对饲草加工企业饲草饲料加工设备购置、维护、加工车间及存贮库改扩建等项目进行补助等。
五、关于加大研究推广力度,为草原生态治理提供重要的科技支持的问题
目前,我省在草原生态治理方面的科技投入相对滞后,工作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省畜牧业局将积极协调省科技厅等有关部门和相关科研院所,加大草原生态治理方面的科技研究和推广,为我省草原建设和生态治理提供更为有效的科技支持。现阶段我省在草原生态治理方面主要开展了以下四个项目:一是苜蓿草示范区项目,对开展优良草品种引进推广,增加灌溉设施设备,改善生产条件等项目进行补助;二是“三化”草场治理项目,主要对推广幼苗移栽、浇灌等技术、加大“三化”草场治理等项目进行补助;三是优质牧草种植示范项目,主要对优质牧草良种引进、种植、购置滴灌设施等项目进行补助;四是草种繁育基地建设项目,主要对新建的草种繁育企业新品种引进、田间工程建设、生产设施和仪器设备购置等项目进行补助。
六、关于抓住关键环节,扎实稳妥推进禁牧舍饲工作的问题
省畜牧业局高度重视草原建设,积极推进我省禁牧舍饲工作。目前,在我省实施的“草变肉”工程中,每年均投入 1000万元用于推进禁牧舍饲工作,并对禁牧舍饲实施以奖代补政策。下一步,省畜牧局将从推广畜禽品种、推进调整饲料结构等方面进行积极探索,推进禁牧舍饲,加强对草原的保护。同时,加大各级草原监理部门执法力度,积极开展执法培训,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今年3月,在大安市农贸大集上,省畜牧业局与农业部相关部门共同举办了我省草原普法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对我省今年的草原普法工作进行了全面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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