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高于一切,安全重于泰山,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控制的关键时期,珲春市牧业管理局高度重视,采取多种措施,扎实开展各项工作。
一、深刻认识到疫情防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与紧迫性,面对危情不退缩,积极承担养殖业的疫情防控工作,组织人员对养殖企业疫情防控情况进行排查,宣传病毒防控知识,指导养殖场户开展消杀工作,实时掌握全市畜养殖业的疫情防控情况。

二、时刻把畜产品供应和质量安全当做重点工作来抓,为更好地防控疫情,保障市场供应,让广大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通过多种形式给养殖场户下发《建立养殖档案宣传单》《严禁使用“瘦肉精”等违禁物质》《执行兽药休药期宣传单》等宣传单,保障了宣传力度。同时,继续加强养殖档案的指导检查和尿样抽查力度,截止目前,指导养殖场41家次,开展养殖环节“瘦肉精”抽样检测32批次,未发现有使用“瘦肉精”等违禁添加剂的行为,有力保障了畜产品质量安全。

为有效保障饲料等畜牧业生产投入品和畜禽等“菜篮子”产品有序流通。积极加大排查力度,对畜禽饲料供应以及饲料运送通道不畅通等问题,积极协调相关部门予以解决;同时,按照上级要求,为6家养殖企业办理《民生保供企业资质证明》,保障了饲料等畜牧业生产投入品流通和畜产品供应总体稳定。
三、在冬春动物高发疾病排查和禽流感疫情防控方面,及时召开工作部署会,全力组织人员对全市各类畜禽养殖场户进行排查,告知养殖场(户)主在做好“新冠肺炎”防范的同时,加强生物安全意识,做好禽流感、口蹄疫、非洲猪瘟等相关重大动物疫病的防控。
截至目前,共排查规模养鸡场13家58万只禽,没有发现异常现象。针对泔水猪饲喂情况排查生猪养殖场户621家次,无饲喂“泔水猪”现象。开展牲畜口蹄疫补免3887头。组织养殖场户自行开展场区消毒,累计消毒面达239.5万平方米。从2月13日起,珲春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紧急向各乡镇和规模养殖场发放禽流感疫苗,提前开展免疫工作,同时,随机抽取4家规模养鸡场共40份样品血清进行禽流感抗体效价监测,检测结果均达到有效保护密度。
下一步,珲春市将继续加强疫情防控工作,以高度的责任感,为保证畜牧业健康发展,保障公共卫生安全做出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