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05年开始,俄罗斯已有25个联邦主体先后暴发过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HPAI),共计导致3千多万只禽类死亡或被销毁,给禽养殖业造成了重大损失。研究表明,候鸟在长途迁徙中可以传播禽流感病毒。候鸟在春季经黑龙江省边境地区飞往俄罗斯,秋季穿越中俄边境飞回我国。在迁徙活动中,存在于候鸟体内的禽流感病毒有可能在两国边境地区循环往复传播,甚至传播到更远的范围。因此,系统分析俄罗斯HPAI疫情的应对、防控情况,将有益于我国的禽流感防控。
禽流感防控技术措施
局部紧急免疫
俄罗斯农业部规定商品家禽生产养殖场不能使用禽流感疫苗免疫,但在禽流感疫情流行的紧急情况下,俄罗斯官方兽医机构可对边境地区,野鸟迁徙区域等高风险地区的一些私人家禽养殖场进行H5N1禽流感灭活油助剂疫苗免疫。这些家禽不能在市场上销售。其禽流感疫苗毒株采用俄罗斯的H5N1分离株2.2分支。生产厂家为“Pokrov Plant of biological products LLC”,商品名为FSUE “Stavropol Biofabrika”。
监测
联邦动物卫生中心(ARRIAH)建立了流行病学监测综合系统。该系统包括以下几个方面:诊断;使用分子诊断技术获得的抗原基因结构变化资料;使用传统血清学方法和自动化ELISA技术进行的血清学检测。该系统的开发和使用,使疫情诊断和通报更加快捷,国家疫情状况得到改善,可以帮助选择与俄罗斯流行株最匹配的疫苗,从而减少因动物传染病带来的损失。
ARRIAH每年进行禽流感监测。2015年ARRIAH在15个联邦主体抽取了19 420份样品进行监测,其中ELISA检测14 685份、HI 检测2 955份、PCR检测1 325份、病毒分离445份。联邦政府也要求每个家禽养殖公司进行病毒抗原或抗体监测。
对野生禽类开展季节性监测,一般在春天、夏天和秋天进行。由联邦兽医专家、动物学家和林业专家在养殖区、过冬地区和主要迁徙路线等采集捕获禽类的血液、泄殖腔/气管洗液样本。监测的种类包括麻雀、鸽子、乌鸦、海鸥、水栖野生候鸟和半水生禽类(鸭、鹅、涉水的优势禽类和鹭科等)。2011—2015年共检测鸽子、宠物鸟、野鸭、疣鼻天鹅、绿头鸭、大雁、鸥、水鸭、凤头䴙䴘、赤膀鸭、琵嘴鸭、潜鸭、鹈鹕等3 686只,其中检出PCR A型阳性92例、H5亚型HPAI 7例、病毒分离阳性21例。
应急措施
一旦确诊有禽流感疫情,区域兽医检验员必须立即报告给联邦农业部和各区域行政机构,随即采取必要手段,捕杀和销毁易感禽群,并实行以下限制性措施:
一是封锁道路,设立疫区。设立全天检查站,在道路上设置“检疫”“禁止入内”“车辆绕行”等指示标志。
二是记录疫区内活禽情况,告知禽类业主检疫时期家禽饲养的特殊要求,对家禽饲养场所和区域、庭院和机器、交通工具、污染衣物和鞋等进行消毒。
三是捕杀和销毁易感禽类;定期清洗和处理死禽。
俄罗斯区域兽医检验员在危险区域内部署禽流感监测,提供流感疫苗,派员前往疫区实施防控措施。
警戒区中的实施措施:要求家禽业主和兽医专家遵照兽医卫生规定,采取诊断和控制手段,避免病原体入侵家禽。地区兽医检验员有权决定是否在警戒区内开展禽类禽流感强制性或预防性接种。所有新进入警戒区的家禽必须接种禽流感疫苗,免疫接种后至少观察28天才能与原警戒区的禽类混群饲养。
观察区中的实施措施:区域兽医检验员统计禽类数量,定期临床观察和采样检测;联邦农业部决定是否在观察区中开展免疫。
如,2014年9月,阿尔泰地区暴发H5N1 HPAI,俄罗斯联邦政府采取了以下控制措施:控制天然水库、隔离、国内运输控制、筛查、禽舍消毒、选择性扑杀(宰杀感染和接触动物)等,有效防止了疫情扩大,顺利扑灭了疫情。
保障体系
法律体系
2006年3月27日俄罗斯颁布第90号联邦农业部法案《禽流感控制批准条例》。该法案确定了在家禽间,成年或捕获的以生产禽肉、蛋类和其他产品为目的笼养禽类间,以及以繁殖育种为目的的禽类和其他笼养禽类间,传染、控制和消除禽流感的预防措施程序。
2006年4月3日俄罗斯颁布第104号联邦农业部法案《全封闭家禽农场饲养方式兽医批准条例》。该条例包括对禽舍选址、面积和家禽饲养加工厂建设的总体要求,以及畜禽饲养过程中需遵循的兽医防疫制度,其实施对家禽饲养或家禽育种公司提出了更高的强制执行要求。俄罗斯联邦境内的所有家禽饲养和家禽育种公司必须强制执行该条例。
2006年4月3日俄罗斯颁布第105号俄罗斯联邦农业部法案《禽流感实验室诊断兽医批准条例》;2011年12月19日颁布第476号俄罗斯联邦农业部法案《包括高度危险的动物疾病的传染病批准名录,以及针对这些高度危险的动物疾病可以采取的限制性措施(检疫)》;2013年11月28日颁布64号国家卫生法令《卫生和流行病学批准条例》,为从事微生物相关工作提供了安全保障。
管理机构
农业部兽医局。俄罗斯联邦农业部负责制定动物健康法律。兽医局负责动物卫生领域政策和法律监管职能的具体实施,负责兽用药物的流通以及化学和兽用生物制品的安全。
兽医与植物卫生监督局(FSVPS)。负责动物卫生、植物保护、农药和农业化学品安全的控制和监督;负责进出境动植物检疫和安全管理;负责兽医事务国际合作交流。FSVPS在全国设立了60余个直属机构,主要职责是进出口动植物及其产品安全管理和口岸查验工作。
地方兽医机构。俄罗斯联邦在85个地方行政区设立了农业或者兽医机构。
检测机构
俄罗斯兽医服务实验室网络包括联邦动物卫生中心、20个州际实验室和87个区域实验室(区域兽医实验室)。
联邦动物卫生中心(Federal centre for animal health,FGBI “ARRIAH”)是俄罗斯国家兽医实验室,隶属于兽医与植物卫生监督局(FSVPS)。禽病毒病参考实验室是ARRIAH下属部门,也是俄罗斯国家禽流感参考实验室,主要负责禽病毒病的诊断,协助流行病学部门改进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项目,发展和改进试剂盒、疫苗和检测技术,生产ELISA和HI试剂盒,以及教育培训等。针对禽流感,主要开展禽流感诊断、禽流感病毒抗原基因结构和生物学特征研究,禽流感暴发时提供技术协助、筛选和预备新疫苗毒株,制定禽流感监测计划。禽病毒病参考实验室根据样品来源、数量和质量等,来确定开展以下项目:
一是实时RT-PCR(A型AIV或APMV-1,A1 H5或H7亚型)、RT-PCR扩增基因片段测序进化研究(AIV HA或NDV F基因裂解位点);二是病毒分离和HA、HI检验;三是致病性检测(IVPI、ICPI);四是血清学检测,使用ELISA筛选AIV,使用HI筛选NDV,非家禽品种使用HI或AGID检验,使用ELISA进行确证;五是不同种禽的实验性感染、生物学特征检测、基因测序进化等研究 。
各级地方实验室开展的项目并不相同,主要是开展当地动物疫病筛查和监测,负责临床检查、报告和隔离疑似患病动物,为ARRIAH采集和传递样品等。
疫情控制和应对经验
法律法规体系和组织体系相对健全。在兽医立法方面,俄罗斯有一整套法律法规体系。在兽医机构设立方面,俄罗斯采用联邦“垂直”管理和与各州共管的兽医管理制度,组织机构层次简单,分工明确。如在机构设置上分为联邦(兽医与植物卫生监督局及其地方分局)和州兽医管理部门(州农业厅下属兽医局或处)两级。
多方合作,共同开展疫病控制。在疫情应对过程中,俄罗斯农业部不仅依靠联邦部门,还充分调动各州政府及地方兽医部门力量。如监测活动由俄罗斯联邦兽医专家、动物学家和林业专家等共同参与。这样既可以提高禽流感监测和报告的准确性,也充分保护了环境和野生动物,有利于生态文明建设。
疫情处置规范合理。俄罗斯制定了HPAI疫情报告、扑杀补偿、区划管理、清洗消毒、无害化处理等一系列规范,使各地农业部门在处置疫情时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近年来,俄罗斯禽流感疫情主要呈散发状态,未见疫情由疫点向周边扩散的报道。
对我国动物疫病防治工作的启示
进一步建立健全兽医法律法规体系。我国虽然出台了《动物防疫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但尚未形成完整的兽医工作法律体系,部分法律法规还不完善,可操作性不强。因此,应根据实际需要,适时修订《动物防疫法》,并在兽医管理体制、执业兽医管理、动物诊疗、畜产品安全等方面,加快配套法规和规章的制定和实施,增强其可操作性。
加强多方合作,共同开展疫病防治。从发达国家经验来看,开展合作对于目前以及将来的动物疫病防治尤为重要。兽医部门在动物疫情防控中需要多部门联合,利用多方数据和资源开展工作,不能单打独斗。我国对外的动物检疫具体由国家质检总局及其下属的检验检疫局负责,对内的由农业部负责,野生动物则由林业部门负责,需要进一步加强多部门联动及信息共享。
强化候鸟监测。候鸟是禽流感病毒的携带者。世界上共有8 条候鸟迁徙通道,其中3条迁徙通道穿越我国和俄罗斯。美国、加拿大等国分别制定了地区间候鸟高致病性禽流感早期监测系统,建立了快速确诊和通报机制,旨在早期发现发病和死亡的鸟类是否感染了禽流感病毒,以便及时启动预警和应急系统。目前,我国尚没有建立较为完善的候鸟禽流感监测和防控体系,一旦禽流感病毒在野鸟和家禽间的交互感染、重组变异,危害十分严重。因此有必要建立和完善候鸟禽流感监测和防控体系,强化候鸟禽流感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