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畜牧业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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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7年02月15日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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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大体系”构筑疫病防控屏障——我省免疫无口蹄疫区建设纪实(中)

我省是农业大省,也是畜牧业大省,畜牧业占据了农业农村经济总产值的“半壁江山”。在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的新时代,推动畜牧业转型升级势在必行。

近年来,我省着眼畜产品安全供给,将免疫无口蹄疫区(以下简称“无疫区”)建设作为建设吉林无疫省的重要开端,并以此为载体打造符合现代畜牧业发展趋势的食源性安全食品基地。

业内人士认为,建设无疫省是我省以提升动物疫病防控能力和防控效果为抓手,提升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适应国际贸易要求、与国际畜牧经济接轨的升级力作。

为使各地各项任务有序落实,我省锐意创新,提出动物疫病防控“四大体系”建设理念,为无疫区“保驾护航”。

构筑动物疫病强制免疫体系,为畜牧业有序发展提供根本保障。

在疫苗冷链体系方面,推进省、市、县三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建设,配备与疫苗需求量相匹配的冷库及冷藏运输车,乡镇配备足量的冰箱、冰柜、冷藏包,保证疫苗运输、保管和使用全程无缝对接。

实行强制免疫制度,确保应免动物免疫率达100%,免疫抗体合格率常年保持在70%以上。推行乡镇政府领导,县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指导监督,养殖企业和个人为责任主体,村级防疫员、乡村兽医、企业从业兽医为技术依托的强制免疫模式。实行春秋集中免疫、月度补免和常年补针相结合的长效免疫机制。

建立防疫档案管理。健全完善养殖档案、免疫档案、疫苗领用和发放记录、消毒记录、免疫效果评价档案、人员培训管理考核档案,做到各项记录档案上下衔接、规范统一和可追溯。

构筑动物疫病监测预警体系,为畜牧业安全发展守住生命线。

提升兽医实验室能力。截至2015年,省、市、县三级兽医实验室分别通过兽医实验室考核。场所面积、设施设备、技术力量、经费保障和生物安全均达到国家规定标准。

提升监测预警网络及能力。以乡镇畜牧兽医站和村级防疫员为基础,以省、市、县三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实验室为依托,以大专院校、科研机构和畜牧兽医行业协会(学会)、动物诊疗机构、专业合作社及执业兽医、乡村兽医等为辅助,形成覆盖全省的动物疫情监测预警网络;完善动物疫病监测体系建设,将省、市、县三级动物疫情监测经费纳入财政预算,配备动物疫病监测采样和流行病学调查专用车辆;定期开展常规监测、集中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

构筑动物卫生监督监管体系,对畜牧业自律发展实施有效监管。

建设“人工屏障”及移动监管体系。设立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和指定通道,对进入或过境无疫区的动物及动物产品实施监督检查。建设成五里坡站、拉林河站、风华站、石头井子站4个高速公路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改建洮南市洮府、通榆县羊井子、长岭县前七号等3个省境间公路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维修改造28个公路和7个铁路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配备或更新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所需消毒通道、快速检测设备、实时监控设施、交通通讯工具等相关监督执法设施设备。在白城市洮北区建成1个省级动物隔离场。在进入无疫区边界的主要交通道口设置警示标志。在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和省境间非指定通道主要公路等重点部位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对进入或过境无疫区运输动物及动物产品的车辆进行实时监控和有效监管。健全引入及过境易感动物和动物产品指定通道进入制度、引入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审批制度和引入动物隔离检疫制度,完善相关工作记录,实现对无疫区内易感动物及动物产品运输、交易、贮藏等环节的有效监管。

建设检疫监管及监督执法体系。加强各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标准化建设,配备检疫监督执法设施设备;官方兽医全部配备“动监e通”移动执法终端;升级完善全省动物卫生监督(检疫)信息管理系统;县级建设养殖、屠宰等重点环节实时视频监控平台;规范产地、屠宰、种畜禽调运等检疫工作记录,完善规模养殖场、屠宰场、隔离场、无害化处理场的动物防疫条件监管档案。

建设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体系。补充完善省动物卫生安全处理中心设施设备,作为全省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培训示范基地。本着市级与县级区域重叠不重复建设的原则,每个县级以上区域配备1辆无害化处理封闭运输车,建设1个适度规模的无害化处理场,全省共建设50个无害化处理场。每个乡镇至少建有1个无害化处理池,集中处理辖区内散养户的病死畜禽。养殖、屠宰企业配备与生产规模相适应的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完善无害化处理补助制度,妥善解决病死动物污染环境问题,从源头上遏制病死动物流向市场,确保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

建立兽药质量监督抽检及残留监控体系。加强兽药监管,建立兽药生产动态监管制度,实施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提高兽药残留检测能力。定期开展兽药质量监督抽检和畜产品兽药残留检测。

构筑应急管理体系,为畜牧业可持续发展打造坚实后盾。制定省、市、县三级应急物资储备制度、标准和名录,县级以上建立应急物资储备库,配备应急处理工作必需的交通、通讯和疫情处置装备,储备相应防疫物资。健全完善省、市、县三级突发动物疫情应急指挥机构,确保应急指挥系统有效运行。完善突发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和行动方案,建立应急预备队,定期组织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提高快速反应和科学处置能力。及时准确开展疫情报告和管理。完善动物疫情举报核查制度,分级核查举报疫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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