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畜牧业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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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0年06月10日 10: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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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安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开展违法违规调运生猪行为专项整治行动

按照《农业农村部关于集中开展违法违规调运生猪行为专项整治的通知》(农牧发〔2020〕16号)和吉林省畜牧业管理局关于集中展开违法违规调运生猪行为专项整治活动要求,为有效控制非洲猪瘟疫情跨区域传播风险,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保障生猪规范有序调运,集安市动物卫生监督所按照工作职责开展违法违规调运生猪行为专项整治行动。

集安市动物卫生监督所联合各检疫申报点,建立网格化管理制度,通过包场包户等方式,将生猪养殖场户防疫监督、疫情排查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和具体人,通过加强生猪养殖场户管理、加强产地检疫出证管理、加强调运环节监管等多种措施,严把饲养源头、生猪出栏、流通运输等重要节点,严禁“三无”生猪调运、“隔山开证”等违法违规行为。

通过监督检查、明察暗访、接访举报等方式,对辖区内是否存在非法调出调入生猪行为进行排查。加大对经营、运输染疫猪等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督执法力度,对各类违法违规调运行为要及时固定证据,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发现涉嫌犯罪的,按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的有关规定,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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