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畜牧业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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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0年04月30日 14:2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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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把“六关”开展调运生猪专项整治行动

为进一步强化生猪调运监管,维护生猪市场正常流通秩序,严防非洲猪瘟疫情传入,营造恢复生猪生产健康安全发展环境,按照《吉林省畜牧业管理局关于集中开展违法违规调运生猪行为专项整治的通知》部署,洮北区畜牧业管理局严把“六关”,自41日至61日在全区范围内集中开展为期60天的违法违规调运生猪行为专项整治行动。

严把饲养源头关。加强生猪养殖场户管理,进一步落实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属地管理责任,通过包场包户等方式,将生猪养殖场户防疫监督、疫情排查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和具体人,实行监管人员网格化管理,建立生猪养殖场基本信息备案制度,开展非洲猪瘟疫情监测排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做到养殖源头清净。

严把生猪出栏关。严格按规程实施生猪产地检疫,落实养殖场户检疫申报主体责任,按照规定时限提前向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检疫,强化资料审核查验、临床健康检查等关键检疫环节,科学开展动物疫病风险评估,做好跨省调运种猪产地检疫工作,规范产地检疫证明领取、使用和管理,严禁“隔山出证”、倒卖检疫证章标志等违法违规行为。

严把流通运输关。强化调运环节监管,加强省际间动物卫生监督检查工作,统筹协调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分兵把守高速公路出入口,查验台账,严格执行生猪运输车辆备案登记管理,运输的生猪必须取得合法有效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佩戴耳标。建立生猪运输车辆黑名单制度,对违法违规运猪车辆取消备案。

严把到达接收关。严格落实生猪跨省调运到达目的地后防疫监管,对用于屠宰的生猪,核对产地检疫证明附具信息与实际到场情况,及时回收产地检疫证明,严格执行非洲猪瘟屠宰企业自检、官方兽医派驻“两项制度”,对于继续饲养的生猪,落实调运生猪落地报告制度,严格履行跨省调运种猪隔离观察制度,合格的方可混群饲养。

严把信息对接关。依托“动监e通”信息管理系统平台,免疫信息与检疫申报数量相结合、产地检疫与运输监管相结合、启运地出证与目的地反馈相结合的动物检疫全链条信息化监管,规范产地检疫出证,生猪养殖场户基本信息、免疫信息与电子出证系统对接;在运输监管环节依托“动监e通”信息管理系统查证验物,实行监督检查痕迹化,完善生猪运输车辆信息化管理,将生猪到达信息和屠宰场入场信息及时录入电子出证系统,做到信息实时共享。

严把监督执法关。通过监督检查、明察暗访、接访举报等方式,对辖区内是否存在非法调出调入生猪行为进行拉网式排查,密切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跨区域协作,加强线索通报和信息会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严厉打击经营运输染疫猪等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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