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屠宰企业“两疫”防控明白纸

  • 发布时间:2022-11-24 16:2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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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厂区人员管理。落实企业和工业园区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建立从企业、园区管理层到车间班组、一线职工的疫情防控全员责任体系,细化全环节、全流程疫情防控台账。建立员工健康报告制度,严格返岗人员涉疫风险核查,确认健康后持“绿码”上岗,减少与其他人员接触,避免人员聚集。加强对关键岗位、关键工序员工的生活、防疫和轮岗备岗保障,完善第三方外包人员管理办法,严格社会面人员出入管理。对运输畜禽及产品的司机严格监管,出入厂区做到“零接触”,安排固定人员进行接收、装卸、拆封和消毒。驻场官方兽医要遵守厂区防疫规定,把好检疫关口。
  屠宰过程管控。全程把好从畜禽入场到产品出厂的“追溯关”“自查关”“检测关”“贮存关”,严格索证索票,严禁不合格畜禽产品出厂,推荐使用电子合格证。
  消毒制度落实。车辆入厂应通过消毒池,并使用500~1000mg/L的含氯消毒液充分喷洒消毒。车辆卸车后,应经冲洗、喷雾消毒后方可离厂。人员进入屠宰分割车间等,需更换工作衣、鞋,走过消毒池,用消毒液洗手后方可进入。屠宰设备、工作器具、操作台等物体表面应当每班用1000mg/L的含氯消毒剂充分喷洒或擦拭消毒,消毒作用30分钟。冷库产品应堆放在清洁平滑的垫板上,垫板应经常清洗消毒,冷库不得储存来源不明的肉品,进口冷链肉品遵守物防组相关规定。对厂区物流交换场所做到消杀到位,特别对于门把手、水龙头、开关等使用频率高的公共设施设备,要加大消毒频率。
  通风换气保证。普通厂房选择自然通风,密闭厂房采用全新风模式,关闭回风系统,确保人均新风量≥30m3/h,空调通风系统应定期检查、清洗、消毒。
  废弃物处理。垃圾分类存放保持清洁,废弃物要放置于加盖的专用容器中,转运时应封口密闭。设置专门的回收桶,专人负责对口罩等一次性防护用品进行集中销毁,对尿液、类便等排泄物、血水进行消毒。易腐败的废弃物如毛皮碎屑,残留血液等,每日应用专用容器承装井密封,送指定无害化处理场所处理。车间和生物污水应快速集中处理,达标后方可排放。
  死亡畜禽处置。及时报告。厂区内畜禽发生死亡时,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动物防疫机构,参加畜禽保险的应同时报告当地保险机构,双方共同对病死畜禽进行联合核查,核实防疫情况,查找死因,登记病死畜禽数量。规范处置。对病死畜禽要严格执行“四不准一处理”的规定,即:不准宰杀、不准食用、不准出售、不准转运病死畜禽及其产品,对死亡畜禽必须进行无害化处理。使用“动监e通”申报并对病死畜禽进行无害化处理。严格转运。转运病死畜禽时,应使用符合密闭、防水、防渗、防破损、耐腐蚀等要求的包装材料,包装材料的容积、尺寸和数量应与病死畜禽的体积、数量相匹配。监管人员现场勘验结束后,对死亡畜禽进行密封。使用后,一次性包装材料应作销毁处理,可循环使用的包装材料应进行清洗消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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屠宰企业“两疫”防控明白纸

  厂区人员管理。落实企业和工业园区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建立从企业、园区管理层到车间班组、一线职工的疫情防控全员责任体系,细化全环节、全流程疫情防控台账。建立员工健康报告制度,严格返岗人员涉疫风险核查,确认健康后持“绿码”上岗,减少与其他人员接触,避免人员聚集。加强对关键岗位、关键工序员工的生活、防疫和轮岗备岗保障,完善第三方外包人员管理办法,严格社会面人员出入管理。对运输畜禽及产品的司机严格监管,出入厂区做到“零接触”,安排固定人员进行接收、装卸、拆封和消毒。驻场官方兽医要遵守厂区防疫规定,把好检疫关口。
  屠宰过程管控。全程把好从畜禽入场到产品出厂的“追溯关”“自查关”“检测关”“贮存关”,严格索证索票,严禁不合格畜禽产品出厂,推荐使用电子合格证。
  消毒制度落实。车辆入厂应通过消毒池,并使用500~1000mg/L的含氯消毒液充分喷洒消毒。车辆卸车后,应经冲洗、喷雾消毒后方可离厂。人员进入屠宰分割车间等,需更换工作衣、鞋,走过消毒池,用消毒液洗手后方可进入。屠宰设备、工作器具、操作台等物体表面应当每班用1000mg/L的含氯消毒剂充分喷洒或擦拭消毒,消毒作用30分钟。冷库产品应堆放在清洁平滑的垫板上,垫板应经常清洗消毒,冷库不得储存来源不明的肉品,进口冷链肉品遵守物防组相关规定。对厂区物流交换场所做到消杀到位,特别对于门把手、水龙头、开关等使用频率高的公共设施设备,要加大消毒频率。
  通风换气保证。普通厂房选择自然通风,密闭厂房采用全新风模式,关闭回风系统,确保人均新风量≥30m3/h,空调通风系统应定期检查、清洗、消毒。
  废弃物处理。垃圾分类存放保持清洁,废弃物要放置于加盖的专用容器中,转运时应封口密闭。设置专门的回收桶,专人负责对口罩等一次性防护用品进行集中销毁,对尿液、类便等排泄物、血水进行消毒。易腐败的废弃物如毛皮碎屑,残留血液等,每日应用专用容器承装井密封,送指定无害化处理场所处理。车间和生物污水应快速集中处理,达标后方可排放。
  死亡畜禽处置。及时报告。厂区内畜禽发生死亡时,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动物防疫机构,参加畜禽保险的应同时报告当地保险机构,双方共同对病死畜禽进行联合核查,核实防疫情况,查找死因,登记病死畜禽数量。规范处置。对病死畜禽要严格执行“四不准一处理”的规定,即:不准宰杀、不准食用、不准出售、不准转运病死畜禽及其产品,对死亡畜禽必须进行无害化处理。使用“动监e通”申报并对病死畜禽进行无害化处理。严格转运。转运病死畜禽时,应使用符合密闭、防水、防渗、防破损、耐腐蚀等要求的包装材料,包装材料的容积、尺寸和数量应与病死畜禽的体积、数量相匹配。监管人员现场勘验结束后,对死亡畜禽进行密封。使用后,一次性包装材料应作销毁处理,可循环使用的包装材料应进行清洗消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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