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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两节”期间百姓食肉安全
省畜禽屠宰办开展节前畜禽屠宰工作专项督导

  • 发布时间:2020-09-27 15:5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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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秋”、“国庆”两节将至,为加强全省畜禽屠宰环节监管,保障“两节”期间出厂肉品质量安全,按照全省畜禽屠宰法规标准培训会议工作要求,省畜禽定点屠宰管理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开展“中秋”、“国庆”节前全省畜禽屠宰管理工作督导的通知》,并于2020年9月21日-25日,成立3个督导组,分别对长春、吉林、四平地区的畜禽屠宰工作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导。
  此次督导主要围绕:畜禽屠宰管理工作落实情况、屠宰企业生产经营行为情况、安全生产制度落实情况开展。在督导各地关于节前畜禽屠宰管理工作部署落实情况的同时,分别对吉林市万鑫肉制品有限责任公司、船营区天虹屠宰厂、吉林得利斯食品有限公司、吉林天一昊宇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公主岭美泽食品有限公司、四平市万海牧业有限公司、四平市福义清真牛羊屠宰有限公司、伊通伊尔隆食品有限公司等8家畜禽屠宰企业“两个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现场督导。
  通过此次督导,总体看各地畜禽屠宰管理机构能够按照《2020年全省畜禽屠宰管理工作要点》要求,严格落实日常监管工作,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屠宰病死畜禽等违法行为;畜禽屠宰企业能够守法经营,按照规定开展非洲猪瘟自检工作,并做好相关记录,台账记录较完善,自觉按照国家规定的操作规程和技术要求进行屠宰操作。屠宰企业基本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制度并严格落实,未存在较大安全生产隐患。但个别企业存在记录填写不规范、安全生产隐患台账和应急演练培训记录不完善、屠宰设备设施陈旧老化等问题。
  督导组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告知各地畜禽屠宰管理机构负责同志,并督促企业立行立改。同时要求各地,“两节”将至要加大畜禽屠宰工作的监管,采取有力措施,通过联合执法、专项检查等方式,加大执法监管力度,严厉打击私屠滥宰、注水肉等违法行为,全力确保“两节”期间出厂肉品质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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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两节”期间百姓食肉安全
省畜禽屠宰办开展节前畜禽屠宰工作专项督导

  “中秋”、“国庆”两节将至,为加强全省畜禽屠宰环节监管,保障“两节”期间出厂肉品质量安全,按照全省畜禽屠宰法规标准培训会议工作要求,省畜禽定点屠宰管理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开展“中秋”、“国庆”节前全省畜禽屠宰管理工作督导的通知》,并于2020年9月21日-25日,成立3个督导组,分别对长春、吉林、四平地区的畜禽屠宰工作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导。
  此次督导主要围绕:畜禽屠宰管理工作落实情况、屠宰企业生产经营行为情况、安全生产制度落实情况开展。在督导各地关于节前畜禽屠宰管理工作部署落实情况的同时,分别对吉林市万鑫肉制品有限责任公司、船营区天虹屠宰厂、吉林得利斯食品有限公司、吉林天一昊宇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公主岭美泽食品有限公司、四平市万海牧业有限公司、四平市福义清真牛羊屠宰有限公司、伊通伊尔隆食品有限公司等8家畜禽屠宰企业“两个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现场督导。
  通过此次督导,总体看各地畜禽屠宰管理机构能够按照《2020年全省畜禽屠宰管理工作要点》要求,严格落实日常监管工作,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屠宰病死畜禽等违法行为;畜禽屠宰企业能够守法经营,按照规定开展非洲猪瘟自检工作,并做好相关记录,台账记录较完善,自觉按照国家规定的操作规程和技术要求进行屠宰操作。屠宰企业基本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制度并严格落实,未存在较大安全生产隐患。但个别企业存在记录填写不规范、安全生产隐患台账和应急演练培训记录不完善、屠宰设备设施陈旧老化等问题。
  督导组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告知各地畜禽屠宰管理机构负责同志,并督促企业立行立改。同时要求各地,“两节”将至要加大畜禽屠宰工作的监管,采取有力措施,通过联合执法、专项检查等方式,加大执法监管力度,严厉打击私屠滥宰、注水肉等违法行为,全力确保“两节”期间出厂肉品质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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